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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競爭 精益求精

教資會的使命的一個重要理念,是要與院校緊密合作,追求卓越,達到國際水平。我們必須確保香港在區內眾多先進經濟體系日益劇烈的競爭中,保持領先位置。欣見本港院校在多個國際大學排名榜上名列前茅,足見院校的努力及成就得到肯定。我們的目標是促使八所教資會資助院校建立多元化而又互相緊扣的體系。我們深信把有限的公共資源集中撥予院校發展具國際競爭力的卓越學科領域,同時又鼓勵院校合作,共享學術和行政職能的資源及分享優良的實踐措施,對香港最有利。

為此,教資會在三年一度學術發展規劃過程中,繼續採取適度措施,增加角逐元素,鼓勵院校從策略角度通盤考慮本身的整體發展、優勢及有待改善的地方,並因應社會需求制訂發展計劃。

學術發展規劃工作

教資會每三個學年與資助院校進行一次學術規劃和經常補助金評估。下一輪資助期為2012╱13至2014╱15學年,有關的規劃工作已經展開。一如既往,教資會要求院校提交學術發展建議書,列出它們於2012-15三年期內的計劃。 

教資會無意對院校進行微觀管理,所以在學術發展規劃過程中主要着眼於院校的策略和表現,而非要求院校提供個別課程大量的詳細資料(除非課程會對政府訂定的特定人力需求目標構成影響)。

各院校會緊貼社會不斷轉變的需求而決定未來開辦什麼課程。不過,由於公帑資助學額有限,我們需要設立機制,分配各學科的學額,讓院校能夠復辦或新增課程,以及逐步淘汰不合時宜的課程,藉此保持競爭力、符合其角色和切合所需。需要強調的是,有關安排不是要求院校刻意地想出一些巧立名目的嶄新課程,或毫無必要地縮減或取消一些現有的課程。

教資會繼續採用「優配學額」機制。每所院校在此機制下會預留6%第一年學士學位課程學額(嶺南大學為4%),以便教資會根據協定準則評審院校的建議,按院校的相對表現集中重新調配這些學額。在這個過程中,院校從策略角度檢討了其學術方向,找出宜縮減和擴充的課程範疇(如有的話)和訂定優先次序。這有助院校提升和凸顯其角色。

學術發展規劃工作是互動的,具透明度的。我們先諮詢院校,然後根據他們的意見制訂工作規則、評審準則、程序和原則。

我們已公布四項總體準則,用以評審院校提交的學術發展建議書,詳情如下:

1. 策略 – 院校的整體策略能否鼓勵該校提供切合其角色、高質素並具國際競爭力的修課課程;有否與其他院校謀取合適的合作機會,以及如何論述校內以自負盈虧模式進行的活動的目的及策略。

2. 教與學 – 院校是否提供有效的教與學機會,培育學生達到能夠彰顯個人發展及學術成就、符合國際間合資格頒授學位的水平、準備學生就業,及切合香港社會需要的學習成果。

3. 深層次的學問工作 – 院校是否有效地從 事切合其角色的深層次學問工作,並用以輔助其本科課程及研究工作的發展。

4. 與社會各界的關係(包括與文化及工商界的關係) – 院校有否與社會各界(包括工商界)建立切合其角色的伙伴關係,以推動知識轉移和促進教學,以及為承存文化價值觀作出貢獻。

教資會設有小組,專責評核學術發展建議書。小組在2011年4月與各院校高層管理人員面談,就院校的計劃交換意見。我們計劃在2011年6月把教資會對學術發展建議書的意見告知院校。

加強研究撥款的角逐元素

為加強研究撥款的角逐元素,教資會把重點放在兩方面:整體補助金研究用途撥款與研資局補助金之間的比重,以及研究院研究課程學額的分配。同時,教資會重視院校自主權,讓院校自行決定如何分配校內資源。教資會一向支持學術界追求「卓越」,深信「競爭會激勵卓越表現」。社會各界以至世界各地的經驗,一再證明這個信念正確。教資會亦深信,本港院校不乏優秀的學生和教授,有能力從事卓越的世界級研究。

展望將來,本港院校須面對區內以至世界其他地方的嚴峻挑戰。教資會有必要改善現行的撥款模式,以促進本港院校的競爭能力。

現時最大筆的研究經費來自整體補助金的研究用途撥款,每年達27億元。研資局透過學者評審批予研究項目的撥款,每年少於8億元。我們曾研究其他採用這種雙軌資助制度的地區,並相信香港須調整兩種研究撥款的比重,從而增加按研究項目分配的撥款。教資會擬把整體補助金內約13億元的研究用途撥款在9年內以更具競爭性的方式分配。院校獲選的研究項目越多,可得的撥款也會越多,反之亦然。有一點很重要,就是以競爭方式分配的研究用途撥款會撥歸院校(而非首席研究員),由校長調配,用以支付間接費用。這個安排可妥為計算研究項目的實際成本,按此提供資助。

研究生學額大部分一直沿用往年的比例分配。在2009-12三年期,政府於教資會界別增設了800個研究生學額,教資會在分配這些額外學額時已加入角逐元素。教資會決定由2012╱13學年起5年內,分配研究生學額,其中一半會以各種角逐方式分配,當中會參照院校的表現、質素評核結果或研究項目資助計劃的結果等。

以角逐方式分配研究生學額的新方法很多,包括增加香港博士研究生獎學金計劃的名額;按院校過往獲研資局╱教資會資助計劃的撥款多少分配學額;按最近一輪研究評審工作或同等評審工作的評審結果分配學額;向研資局卓越研究項目分配見習研究員;以及根據評估院校研究院研究課程的果效分配學額。我們正與院校共同商討制訂機制詳情,冀能以最有效的方法分配研究撥款。

 

教資會籌劃改善現有的撥款方法,將研究資助與卓越質素掛鈎,進一步提升本港院校的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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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201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