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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5三年期的學術發展規劃及補助金建議工作

教資會每三個學年與資助院校進行一次學術規劃和經常補助金評估工作。下一輪資助期為2012-15三年期。一如既往,院校須向教資會提交2012-15三年期學術發展建議書。建議書有三個用途:第一、讓院校提出短期發展建議;第二、制訂隨後三年期的費用預算;及第三、如經核准開辦的學術課程是為了應付特定行業的人力需求, 學術發展建議可確保該類課程預期所需的畢業生人數。必須強調的是,教資會無意對院校進行微觀管理,因此不會干預院校的內部規劃及個別課程的學額分配(有特定人力需求的學科除外)。由於建議書闡述了各院校在2012年9月推行新四年制課程後的學術規劃及策略發展方向,擬訂2012-15三年期學術發展建議書的工作因此至為重要。

教資會沿用2009-12三年期的做法,在2012-15三年期實施「優配學額」機制,在每所院校預留小部分第一年學士學位課程學額(即非人力需求學士學位課程收生學額的百分之六),按各院校學術發展建議書的相對表現重新分配,院校同時亦須就回撥百分之六或獲得更多學額提出新的發展方向╱開辦新的課程。評審「學術發展建議書」是一項公平、具透明度和互動的工作。各院校提交的學術發展建議書是根據四項與院校協定的準則進行評審,即策略、教與學、深層次的學問研究及與社會各界的關係。教資會已於2011年年中完成評估工作,隨後亦將其對各份建議書的意見,以及2012-15三年期的學額分配結果告知院校。

部分社會人士曾對學術發展建議書的評估過程表示關注。為此,政府及教資會曾派員出席2011年7月11日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會議,直接聆聽不同代表的意見。

教資會其後根據各院校就各學術課程學額分配提交的詳情,計算補助金。教資會於2011年9月同意八所院校在2012-15三年期的撥款需求,並向政府提出補助金建議。政府其後向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及財務委員會提交有關的建議。財務委員會於2012年1月批准補助金建議。教資會於2012年2月知會各院校未來三年期的補助金建議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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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201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