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是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委任,其主要職能是就本港高等教育之撥款及發展事宜,向政府提供持平的專家意見,並向政府和社會人士保證各教資會資助院校的運作及教學活動既保持優良水準,亦符合成本效益。教資會沒有法定權力。
具體而言,教資會須基於政府分配的資助款額、經政府同意的整體學生人數、以及由各院校建議的學術學科及按其角色表現等因素,就撥款確數向政府提出建議。教資會同時亦會根據其成員的專業知識和經驗,向各院校提供有關發展的意見,並監察院校的表現,促進院校達致更高水平。
教資會資助院校
現時透過教資會取得撥款的高等教育院校共有八間:
香港城市大學(城大)
香港浸會大學(浸大)
嶺南大學(嶺大)
香港中文大學(中大)
香港教育學院(教院)
香港理工大學(理大)
香港科技大學(科大)
香港大學(港大)
各教資會資助院校均根據本身的法定條例成立,各自享有自主權和設有校董會,各院校無論在課程及學術水準的監控、學生的甄選、研究的進行、教職員的聘任及聘用條件以至內部資源調配等方面,都享有相當大的自由度。
教資會職權範圍
教資會由特區行政長官委任,職權範圍如下:
(a) 按社會的需要,檢視下列事項:
(i) 香港各所大學及行政長官指定的其他院校的教育設施;
(ii) 各院校的發展計劃;
(iii) 各院校所需的教育經費;以及
(b) 就下列事項向政府提供意見:
(i) 如何在各院校運用獲立法機關批核作教育用途的撥款;以及
(ii) 行政長官向教資會提出的各項高等教育事宜。
教資會成員及秘書長
教資會屬於非法定的團體,負責就香港高等教育的經費撥款安排及策略性發展,向特區政府提供意見。為此,教資會致力與各院校、政府當局及社會各界人士共同合作,務求令高等教育界達致卓越,從而發展香港成為區內教育樞紐,同時培養高質素人才,以推動本港經濟及社會蓬勃發展。教資會在履行上述角色時將會:
(a)
負責經費調配,以配合高等教育界的策略性發展;
(b) 支持高等教育界不斷發展,以發揮更大的影響力及得到廣泛認同,並成為社會創新思維和意念的泉源;
(c) 在整體層面向高等教育界提供方向性建議及意見,並促進各院校發揮其獨特角色;
(d) 優化學生的學習經驗,並促使院校按本身的角色,增進在教學、研究及知識轉移範疇的國際競爭力;
(e) 促進高等教育持續發展,以配合時代轉變的需要;
(f)
鼓勵院校深入協作,令香港高等教育界得以發展成一個互相緊扣的體系,以提高整體的國際競爭力;以及;
(g) 確保院校維持質素,並推動各院校提升各項工作的效率、成本效益和問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