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追求卓越

29.1 中期報告第27段開始時說:『「卓越的大學」只是一個抽象的名詞。』本報告仍維持這個看法。卓越難求,貴乎精而不在多,必定是小組或個人而非整個部門或組織取得的成就。儘管如此,高等教育院校的所有人員和各個單位,都應不斷追求卓越,特別是在教學範疇。在研究工作方面以卓越成就而取得崇高聲望,一定程度上需視乎機遇。除了合適的人才、完善的設備,還要配合學科的發展情況,更不可缺少運氣;佛萊明發明盤尼西林,便是例子之一。個人或小組的研究工作能否取得美滿的成果,許多時會受到非人力所能控制的因素影響。


29.2 教學質素卻並不受運氣支配。要有優良的教學質素,就需要教學人員全情投入、充分備課、熱愛教育工作;這是高等教育院校每名學生有權期望得到的,而且也是他們(直接或間接地)付出金錢所要換取的。對於研究工作成績有欠理想的學系,應寄予同情,但教學成績欠佳的學系,則應停辦。


29.3 外界無法確保高等教育院校保持優良的教學質素,亦無法具體指示院校如何教學。只有院校本身的教學人員,才可在這方面給予實際的協助及學術上的支援,而且,優秀的教師在教授特定範疇的知識時,都會各自採用不同的方法和模式。不過,要保持教學的質素,外界的監察仍是有需要的,特別是確保院校有運作完善的機制,能給予教師協助和支援,而且院校各階層都有採取正式或非正式的措施,致力保持優良的教學質素。最近,教資會透過質素小組委員會,協助轄下院校改進教與學的質素,包括提供一九九五至九八年三年期的教學發展補助金。教資會將繼續透過教與學質素保證過程檢討(見第17章)及其他方法,要求院校在教學方面有卓越的成績。


29.4 教資會相信,一九九八年後教學質素的保證,將更為重要。其中一個原因是,為個別學生設計課程的需要越來越大,這在第25.5、25.11、26.13段已有提及。另一個原因,是市民愈來愈關注在納稅人資助下高等教育院校的工作成果。他們認為,政府對各院校作出了巨額的投資,所以各院校應給予合理的回報。儘管很少市民或政府人員會認為自己能夠判斷研究工作的質素,但大都相信自己有能力辨別好與壞的教學。


29.5

中期報告,曾就本港高等教育院校未來的角色,提出了三個可行方案。這些方案略經修訂後,亦適用於非教資會資助的院校。方案詳情如下:

  1. 各院校只取錄本地學生及為本地勞工市場提供人才。教學語言方面,可能逐漸增加使用粵語。最終各院校與鄰近省份的同類院校,可能沒有多大分別。

  2. 各院校只取錄本地學生及為本地勞工市場提供人才,但應積極維持雙語制度。這樣需要付出比現時作出更大的努力。本地院校的畢業生與內地畢業生的最大分別,將會是他們的語言溝通技巧(包括英語能力),而這有助維持香港的國際地位

  3. 各院校應建立卓越學科中心,在本港、鄰近地區以至國際上發揮作用。本地院校應為香港及內地提供質素極高的雙語人才,並且成為華南及其他地區發展的參照標準,尤其在商學和社會研究,以及創新科技等領域。一些學士學位課程學生和很多研究生會來自香港以外地方。

中期報告曾作此評述:「第一個方案多少代表一種聽任自流的政策。第二個方案需略增資源,更重要的是需由院校決意推行。教資會主張朝第三個方案發展,因為若果香港要在中國及太平洋沿岸地區的工商發展中維持領導地位,就必須擁有達世界水準的高等教育院校。給予額外資源只需一個理由:這樣對香港有益。」


29.6 後來,教資會與政府、回應中期報告的僱主及其他人士,以及各院校進行商討,各方面均支持「卓越學科中心」(其後改為「卓越學科領域」,以免被誤為必定是實質上可以識別的中心)這個概念。看過中期報告的人都會很清楚,卓越學科領域並非只限於研究小組,而是可能完全不涉及任何研究工作。這個概念的重點,是通過教學、與工商界接觸、院校間的合作,以及國際間的聯繫,藉此傳授知識。不過,相信不少卓越學科領域所贏取的盛名,多少有賴研究工作方面的卓越表現。


29.7 只有在極少數的情況下,才會由外界來建立卓越學科領域。政府或私人贊助機構,有見於香港在教學或研究方面有急切的需要,可能為此提供具體設施和招聘海外人才。但這樣有時會流於人工化,而且本港和外國同類例子中,也有人若干不成功的個案。較有可能出現的情況是:院校在校內人員的合作下,或與其他院校人員的合作下,加上有足夠資源,自然發展出卓越學科領域。正如中期報告所述:『要在院校建立「卓越學科中心」,單靠政府或教資會是無法辦到的,他們只能扮演輔助和推動的角色。這項工作必須依賴院校本身的人員熱心推動,院校又必須設有制度,獎勵教員自發地追求卓越,以及鼓勵院校間(包括本港及海外院校)的合作,因為這類合作對高層次的研究和教學工作至為重要。』作為東西方的橋樑,香港有極佳的機會與外地院校合作。


29.8 這些發展應該在適當時機受到確認,並需得到足夠資源作為鼓勵,才可徹底發揮潛能。這點是非常重要的。這些支持及資源必須來自院校本身。教資會逐漸把資源分配權下放至各院校,其中一個目的就是鼓勵院校毋須均勻地分配資源。至於下注支持和發展哪個卓越學科領域,以及監察有關的進展情況,應該由院校決定和執行,因為只有院校才具備詳細資料。如果院校作出了明智的判斷,並能發展卓越學科領域,便可透過不同途徑,獲得額外經費。例如,經教資會及研究資助局評估後,可取得教學或研究補助金。不過,院校必須採取主動,運用本身的資源支持屬意的學科範疇。教資會只在極特別的情況下,才會直接撥款發展某一個卓越學科領域,雖然上述的間接支持亦需要額外撥款。


29.9 中期報告曾估計教資會資助院校發展卓越學科領域所需的成本,開支預計會有5%的淨增長。當然,這筆開支不會一下子增加,最低限度會在未來十年內慢慢增長。這項額外支出:有充分的理由,因為這樣對香港的有益處。不過,社會要獲有所得益,直接參與發展卓越學科領域的人必須把他們的成果、知識和熱忱,傳播給其他人。


29.10 中期報告曾就這方面發表了一些意見:「教資會希望本港院校能建立質素卓越的組別,在國際上與同類學術組織享有同等的地位,值得本港投資在先進設備及學術活動之上,以維持在國際上的領先地位。本會希望能有相當數目的『卓越學科中心』,研究與香港工商業和文化直接相關的課題,因而促進以本地及鄰近地區為主的課程發展。」不過,需要傳播介紹的,不應局限於目前與本地相關的範疇。一切教學活動,以及學術界與專業人士及工商界的接觸,都應建立在卓越學科領域的活動上,並因此受到激勵,這樣才能好好掌握現時甚至將來的一切機會。


29.11 本章討論了教學與研究方面追求卓越的問題,以及這與香港日漸倚重知識的經濟體系的關係。高等教育日後對香港最重大的貢獻,仍會如以往一樣,通過基本學歷培訓和日益重要的畢生教育,培養高質素的人才。現時,全球普遍都認為,不少接受過高等教育的人,雖然精於自己的學科,卻缺乏傳意技巧,往往未能充份發揮所學到的知識。這個問題在香港尤為重要。在兩種文化並存的環境下,社會上較高職位所需的,是可用兩種(甚至三種)語文靈活思考及溝通的人才。這是高等教育院校在一九九八年後,為追求卓越而需努力實現的最終目標(第18至20章已有詳盡的論述):卓越的教學、卓越的研究和卓越的多語言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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