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持續專業教育的未來及經費事宜

24.1 香港的持續專業教育課程十分多。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的陳訓廷先生與J. Holford先生曾於一九九一年合作進行一項調查,調查結果顯示,本港每年有90萬名成人學生以兼讀方式修讀持續教育課程,繳付的學費近25億港元。這些學生中,有35%修讀私營牟利機構開辦的課程,而只有20%修讀由教資會資助院校或公開進修學院提供的課程。這些學生亦非全都修讀本報告視為高等教育的課程,而那些修讀高等教育課程的學生,很多都是利用「第二次機會」接受教育,以獲取基本高等教育學歷;不過,本章不打算討論這種情況。儘管如此,目前修讀較高程度持續專業教育課程(見上文第12.7段)的學生,估計還有32萬名,即46000名相等於全日制學生。相對來說,現時有56,000名相等於全日制學生正修讀學士學位課程,另有22,000名相等於全日制學生正修讀高級文憑或同等學歷的課程。


24.2 在全球各地,持續專業教育均有持續增長,而持續專業教育和基本高等教育匯合銜接,也漸成趨勢。這種趨勢與「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二十多年來倡議的政策相符,就是縮減傳統高等教育的「前期投資」,以及把專上教育平均地延伸為畢生教育。社會人士在回應教資會中期報告時亦提出這個論點。毫無疑問,香港很可能會跟隨這種趨勢,但日後的發展卻不限於一個路向。在持續教育國際會議「中西觀點之異同」上(浸會大學,一九九三年),P.Jarvis先生把持續專業教育的兩種需要加以區分:第一類別勞動人口的需要以知識為本,第二類別的需要則著重基本職業技能。他強調,第一類別人士日益重視認可學歷,因此即使內部培訓課程亦有頒授學分或正作出頒授學分的安排。第一類別的僱員希望具備多項學歷,以便增加本身受僱的機會。相對來說,第二類別的僱員則需要各式各樣的技能,其中可能包括切合多種職業所需的技能,以及有助求職和建立社交地位的社交和日常生活技能。有證據顯示,香港應更重視第二類別人士在持續專業教育方面的需要。


24.3 討論日後需要提供的持續專業教育時,另一點應要注意的,是如何把有關專業和職業前途的課程,與涉及文化和個人消閒興趣的課程加以區分。上文提到,兩者的區別並非絕對,往往視乎學生的學習動機而定。不過,有證據顯示,在富裕的社會裏,延續通識教育愈來愈受重視。Jarvis先生就以英國的公開大學為例,指出這所大學開辦的非職業遙距學習課程正在整個歐洲迅速擴展。不過,本港這方面的例證並不明顯。上一章廣泛引用的CHL調查指出,專為有特定需要的各類行業人士而設的專業教育,需求日益殷切。僱主和開辦課程的院校亦曾反映這方面的需求。


24.4 在一般興趣課程方面,中大校外進修學院表示該學院短期進修課程的報名人數有所下降,但認為這只是多方面競爭所致。港大專業進修學院及浸大持續進修學院則表示,需求並沒有減少,而兩所學院明顯都很重視提供有助個人發展及提高「生活質素」的課程。本章沒有提及「系屬的」持續教育課程,即本質上代替傳統全日制高等教育課程的兼讀課程,但CHL調查結果顯示,這類兼讀課程的需求下降,原因是全日制課程學額有所增加。院校大多也認為需求確有下降,但卻不能肯定這是短期還是長期的現象。


24.5 一直以來,政府在持續專業教育的資助和規劃方面的參與,從來也不如在全日制專上教育這一方面。造成這個情況的原因甚多,例如,持續專業教育課程多數自負盈虧;這類課程主要由市場推動,因此須在頗短時間內因應需求而開辦;持續專業教育主要運用邊際資源;與全日制課程相比,持續專業教育涉及的經費不多。因此,目前來說,持續專業教育的規模和成本不大,不需長遠的規劃,政府可暫不介入。不過,將來情況或會改變。目前,接受持續專業教育的學生人數,以相等於全日制學生人數計算,約等於修讀傳統高等教育課程人數的三分之一,而政府對持續專業教育的資助,主要只限於由整體補助金轉撥的款項,分別計為撥給浸大持續進修學院港幣270萬元、撥給理大專業及持續教育中心港幣300萬元、撥給城大專業進修學院港幣500萬元,以及撥給港大專業進修學院港幣2,900萬元。不過,基於人口狀況、就業及文化方面的理由,相信這個撥款比例將會有所增加。


24.6 要提供資源以擴展持續專業教育,一個辦法是從傳統的高等教育中抽取部分資源,並按「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的倡議(見第24.2段),把持續專業教育更平均地延伸為畢生教育。曾有人指出,學生完成修業期較短的學士學位課程後,已作好準備,投身社會(即使是科學方面的工作),日後可一邊工作,一邊因應工作上的特殊需要繼續進修。不少世界聞名的教育家也曾提出這個論點。假設香港市民願意繼續支付目前花在高等教育上的費用,這項畢生教育所需的大部分費用亦可由政府支付,因為這方面的開支,不會較現有三年制學士學位課程所需的前期投資費用為多。


24.7 前段所述重新分配學習資源的方法,雖然有不少好處,但卻與現時的做法十分不同,一個富足的社會未必願意接受。將來較可能出現的情況是,持續專業教育會繼續擴展,但基本高等教育亦繼續需要不少於現時的資源。無論如何,一個以知識為本的社會對知識有絕對的需求,個人必須不斷學習更多新知識,而不僅是把學習時期分佈得更均勻。因此,本報告需要考慮的,應是如何資助日漸擴展的持續專業教育。


24.8 現行的財務安排,主要是過去一些偶然因素發展而成的,其中不少地方都有欠一致。同一院校的類似課程,有些獲得政府大量資助,有些卻幾乎不獲撥款,視乎課程的細節安排而定。一般來說,教資會資助院校、法定組織、慈善團體,以及其他非牟利機構開辦的課程,都獲得一定程度的資助,只是不易察覺得到。私營牟利機構開辦的課程,開支已算入經濟成本。政府或較大規模公司提供的內部課程,經費來自日常營運成本,學員毋須支付學費。現行制度運作良好,能切合市場及個人的需要,因此,或許有人會問:教資會為何需要提出意見?原因是,擴展持續專業教育對本港日後的經濟和社會發展非常重要,假如政府可在財政上給予少許鼓勵,將會令擴展進程更加順利,但政府的資助應限於某些特定目標。


24.9

擬訂建議時,教資會已審慎考慮中期報告發表後,諮詢期間收集到的意見,以及CHL報告書的論點。教資會認為,本章沒有提及的(初級)基本高等教育課程,值得政府給予資助(見I部),現時持續專業教育學院亦有開辦這類課程。在這類課程以外,

  1. 給予持續專業教育學院的基本設施或其「核心人員」的資助,應視乎學院在持續專業教育以外的角色,以及下文第(iii)及(iv)項的目標而定;

  2. 各類有助專業或職業發展的現有課程,所有開支應由學費收入承擔;

  3. 開辦對公眾有裨益的新課程時,「開辦成本」也許無法由其後的學費收入全數填補,故應設立發展基金,供持續專業教育學院開辦新課程之用,而設立基金事宜則由學院與所屬院校商議決定;及

  4. 那些主要是對社會有裨益的課程(如提高教師及社工學歷的課程),或可加以資助。

本章的建議如果獲得接納,持續專業教育學院常額人員的薪金開支,大部分會來自課程的學費(特別是來自第(ii)項所述的學費),以及(政府對基本高等教育程度課程的資助)(見第22.1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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