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非經常撥款

15.1 這一部雖然不擬討論經常補助金的事宜,但若不談院校最顯眼的部分,即校舍及設備,便不算對目前的情況作全面檢討。香港各高等教育院校的校園用地面積共300公頃,而校園內校舍樓房的建築面積約120公頃。從這些整體數字來看,各院校似乎有很多休憩空間,但實際上,若干院校的環境卻極為擠迫。浸大的校舍建築面積與用地的比率是2.7,而理大則為2.0。縱使中大及科大的比率為0.25,但由於地勢陡斜,很多土地的實際用途甚少。


15.2 教資會根據英國以用途為基準的一套「標準」,評估各院校是否有足夠空間,或是否需要增建校舍。假設工程學系的學生與教職員比率為9,每名相等於全日制的學士學位課程學生、修課研究生及研究課程研究生所需的實用面積,便分別為9.8、16.6及17.9平方米(實用面積一般為建築面積的三分之二)。至於圖書館及演講廳,每名相等於全日制學生所需的實用面積分別為1.46及0.5平方米。中央行政、社交、體育及福利活動這幾方面均訂有標準。根據這些標準,在教資會資助院校中兩所院校(城大及理大)的建築物面積稍為不足,其他院校則較標準多出16%至26%。不過亦須注意的是,某些院校,特別是較舊的院校,未必能輕易提供地方配合當前教學及研究的需要。此外,一些地方(如博物館)是供市民及院校共用的。教資會現正檢討所採用的用地標準,這是第14.6段所述的研究事項之一。這項檢討會更著重本地的因素。


15.3 教資會除訂定用地總供應量,還是亦與教育統籌委員會(見教統會第三號報告書)一樣,關注用地的使用情況。教資會資助院校的教學年度,為期28至32星期不等;在餘下的時間,校舍一般會用作考試場地、用來舉辦短期課程及兼讀課程、舉行會議,還會用來進行研究工作。儘管如此,在教學年度以外的時間,整體使用率並不高。在教學年度內,教資會把用地劃分為一般教學用地和特別教學用地兩類,一般教學用地的使用情況預計為每周30小時,使用率為50%,而特別教學用地則為每周22小時,使用率為50%。校舍需求檢討工作小組最近進行的調查顯示,各院校均能夠或近乎能夠符合一般教學用地的使用率標準,但特別教學用地的使用率則較低。該小組將於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進一步檢討使用情況。


15.4 上述有關工程撥款的討論,尚未談及學生的宿位問題。政府現時分配學生宿位的比例上限載於第14.5段。事實上,目前港大及科大各有3 000個現有或計劃中的宿位、中大有5 000個、嶺南學院及香港教育學院各有1 500個。這14 000個宿位可容納約20%修讀高等教育全日制課程的學生。其餘80%大多在家中居住,並可能要在嘈雜擠迫的環境下溫習。此外,一些院校的學生(尤其港大的學生),要花上很長的時間往返學校(見第14.6段)。教資會考慮過校舍需求檢討工作小組的研究結果後,建議政府增加21 200個學生宿位(見第14.7段),使每名修讀學士學位課程的學生均有機會在校內住宿一年,而每名研究課程研究生亦可獲分配一個宿位;此外,須長途跋涉往返院校的學生也可獲分配額外的宿位(見表14.3)。


15.5 新增宿位的建設成本非常龐大(以一九九五年九月的價格計算,費用為港幣38億元)。根據現行政策,院校須從私人撥款中籌集這筆款項的25%,納稅人則承擔餘下的29億元。由於宿舍須自負盈虧,故此將不會對經常開支構成任何影響。


15.6 高等教育近年迅速擴展,許多新建築物相繼落成。較新的院校(見第6.1段)均有新建成或大規模重建的校舍,而較舊的高等教育院校為了擴展,亦在校園內增建新的大樓;建築物的樓齡因而較低。圖15.1顯示作學術用途建築物的樓齡概況。此外,院校的設備(特別是科學設備)亦較新。教資會已為較舊的院校提供特別補助金,以更新科學設備及與建築物用途有關的行政設備及儀器。圖15.2顯示較大型科學設備的使用年期概況。除了少數的例外情況,香港高等教育院校現有的校舍可說是優質的建築物,而且很多都是新近落成的,裡面還有充足的先進設備。目前,有關建築物及設備的保養費用頗低,即使在較舊的院校,這些費用也不超過經常開支的11%。
圖15.1

圖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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