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明度 研資局如何維持一個公正及具透明度的評審制度?
每份申請計劃最少交由兩位學科小組成員審核,他們擔當主要評審員與副評審員的角色。他們既非來自呈交計劃書的同一院校,亦與有關研究隊伍沒有任何關連。有關的學科小組主席負責分配所屬學科的計劃書以作評審。
此外,研究計劃須交由最少兩位校外評審人員審閱。
在提名校外評審人員時,主要評審員會考慮首席研究員列於計劃書上的提名,有必要時,主要評審員會諮詢副評審員的意見。如果小組成員是某位申請人的部門主管或同事,他們可以在有需要時為該申請提供資料,以便學科小組參考及討論,惟他們不得參予撥款的決定。
當學科小組討論某小組成員的申請時,有什麼安排?
規則是當學科小組正要討論某小組成員的研究申請時,該成員必須離開會議房間,暫時退席,並不能參予小組的任何討論
。
研資局如何找到校外評審人員?
研資局設有龐大的資料庫,包含了所有申請計劃所涉及的學科範圍相關的專家資料。資料庫自研資局於1991年開始運作時已設立,現已包括九千多個名字,其中超過85%為海外人士,來自六十個不同國家。
研資局如何進行學者評審的工作?
首先,主要評審員提名五位校外評審人員,以協助審閱工作。在決定提名時,主要評審員可參考首席研究員在其申請中建議的名單。一經提名後,研資局的秘書處會邀請那些獲提名的校外評審人員協助評估工作。提名與邀請的程序會繼續,直至秘書處能確保每份申請書獲最少兩位獨立評審人員評估為止。
過往的經驗顯示,大部分的申請書每份都能獲得最少三份校外評審報告。
首席研究員能否提名與他們有聯繫的校外評審人員?
首席研究員及其合作的研究伙伴與其提名的校外評審人員在過去或現在存有關係並不構成問題,但若他們沒有透露當中的關係,便是問題的所在。沒有申報任何被確認的關係,會導致首席研究員被警告,或其申請被取消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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