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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问题
教资会资助院校享有哪些自主权?举例来说,如某院校拟开办新课程,教资会可否否决?又如教资会要求某院校开办某些课程,该院校可否拒绝?
根据《基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各类院校均可保留其自主性并享有学术自由。教资会有否确保该条文得以妥善执行?
教资会有否界定每所院校所担当的角色?
教资会有否参与厘定受资助院校的员工薪酬?
教资会会否处理受资助院校的员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