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计算成本

42.1 本报告G部,探讨了收入和开支的问题。结论是高等教育成本昂贵,本会也曾指出这点,并列举理据。香港的高等教育成本高昂,一个原因是专业人员的薪酬相当高,虽然如此,本港的教育成本已比美国和日本为低。教资会资助院校最近大规模扩展,单位成本也显著增加。目前,每名学生一年的整体平均成本超过港币20万元。演艺学院的成本数字也差不多,但职训局辖下科技学院的则大大少于这个数目。这项高昂的成本大部分直接或间接由纳税人承担,难怪引起了能否降低成本这个问题。


42.2 减低成本的方法有很多,但有些不外是表面工夫。教资会资助的高等教育院校学生的单位成本总值包括研究开支及教学开支。曾经有人指出,计算学生教育成本时,如果扣除研究开支,就可以得出更准确(及较低)的数字。不过,本会不同意这个看法。即使是学士学位课程的学生,接触研究活动也是学习经验中非常重要的部分。无论如何,把教育成本划分为教学开支及研究开支两部分,尽管只为计算经费,也颇为牵强。这两项开支经常互相补贴,也共同分担一些基本设施成本。两者都主要用于教职员薪金,而很多教职员也要同时参与研究和教学。再者,即使以不同的方法计算单位成本,教育经费也未见得会显著减少。


42.3 划分高等教育成本的另一个办法,就是分为政府负担和私人负担两类;粗略来说,就是分为政府补助金和学费两部分。增加学费是否就可以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呢?一九九四至九五年度教资会资助院校的全日制学生,不论任何学科,不论是修读学士学位课程或研究生课程(包括修课形式及研究形式),一律须缴付学费港币24,000元(学位以下程度课程的学费为港币18,000元,职训局辖下科技学院的学费为港币15,300元)。由于学费划一,人文学科的学生负担了教育成本的30%,而医科学生则只负担6%。有人提出,假如分担成本的比例较为公平,学生也许愿意缴付较高昂的平均学费。政府现时的目标,是通过学费收回成本的18%。若把学士学位课程的学费适度区分(譬如说,相差比率不超过1比1.5),不难把成本收回比率提高至20%(尤其是能够引入免入息审查贷款计划的话)。区分的办法有很多,最简单的是把学科划分为以实验为主和非以实验为主;但是按学生预计的未来入息来区分,也是可取的方法。


42.4 除了根据科目订定学士学位课程的学费外,有人建议各院校的学费亦毋须划一。学生入读较有名气的大学便应缴交较高的学费,这不是理所然的吗?不过,在香港推行这方法会有弊端,因为学生在选择院校时已受到一些因素限制,而这些因素是不会在规模较大的高等教育体系中出现的。


42.5 至于研究生修课课程,不同课程收取不同学费的理由则较为充分。目前,这些课程有的得到政府资助,收取与学士学位课程相同的标准学费;有些则收取「十足成本」(第35.4段已讨论过这个名词多么难以界定。不过,在这两个极端之间,应该有很多方法可以订定学费,教资会很乐意与院校讨论如何制定恰当的计算及拨款机制。至于研究课程的研究生,他们的酬劳大致相同,所以本会建议毋须改变他们目前的学费安排。


42.6 利用增加学费的方法,把高等教育的成本从政府转嫁到私人身上,大概不会使纳税人节省超过1%至2%的支出。更有效的方法,是减低单位成本。教学人员的薪酬占去高等教育开支的最大部分。在大多数国家,教学人员的净薪约占教育总开支的一半,而在香港,加上其他福利后,教学人员的薪酬差不多占总开支的三分之二。如要减低成本,就得要削减教学人员的薪金,或提高学生与教学人员的比例。在香港,高等教育院校的教学人员薪金是与公务员的薪金挂钩的;短期内,两者看来并不会脱钩,而公务员的薪金亦不会削减。


42.7 其他措施看来更为有效。高等教育近期扩展时投入了大量的「前期投资」 - 即在收生前先聘请教学人员-但这个阶段现在已经过去,学生与教学人员的比例会相应提高。高等教育扩展初期一些未符理想的情况,例如资源和需求不配合等问题,亦应得到解决。此外,一些与扩展有关的工作已经完成,因此可以减省行政人手。目前高等教育的发展已经稳定下来,跟着的几年也不会出现重大的转变,这正是一个好时机,可以审慎评价目前各项工作的效益和需要改善的地方。教资会的拨款模式,只要不视为规范,应可作为评价的标准。


42.8 教资会资助的高等教育院校过去都获得大量拨款,尤以近年扩展期间为然。正如第36章指出,高等教育在扩展期间,单位成本有24%的实质增长。教资会相信,在不影响质素的前提下(见第36.9段),下一个三年期的学生单位成本可逐步减少合共10%。不过,减省得来的款项,半数应归还教资会资助院校,以推行额外的质素保证计划(第29.3段)、发展卓越学科领域(第29.8段),以及进行重组,好能减省学生单位成本(第30.11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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