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 |
上文第10章曾指出,不同的学士学位课程之间有很多共通之处,互相连贯协调,涵盖的范围是高等教育制度中最广的。现时,除了少数课程外,本港全日制学士学位课程的修业期为三年,授课方式着重师生的接触和交流。考虑未来的路向时,需顾及课程的修业期和教学方法,因为两者对成本都有极大影响。
|
25.2 |
全日制学士学位课程的修业期定为三年,似乎是基于两个考虑因素。第一是学生接受「通识」教育所需的时间;这包括全面发展智能、学习用灵活创新的方法面对工作及善用余暇、掌握与人沟通的技巧、学习群体参与,以及认识和欣赏本身及不同的文化。第二是学生汲取(某些科目)「专门」知识所需的时间,即学习到足够知识,在毕业后,或毕业后不久,能够成为一个有用的雇员。
|
25.3 |
目前,全日制学士学位课程在「通识」教育方面的效益,须视乎教学模式和学生的生活环境而定。学生能够长时间留在校园(更理想的是可以在校内住宿)、容易接触到教学人员和同学、随时可以使用图书馆及其他资讯来源、参与课外活动等等,都是重要的因素,但所需费用极为高昂。需要考虑的是,高等教育中的「通识」教育包含智力培养和群体关系发展,这两个目标日后如何能透过其他方法达到。学生接受「通识」教育所需的时间,大概并不会视乎科目而定(除非钻研科目需时,妨碍了其他活动),也不太受学生的才智影响,因为当中涉及许多其他因素。如此看来,学生似乎最少需要两年彻底的参与,才能获得「通识」教育的益处,而学生在现行的三年制课程中可能获益良多,亦可能一无所获。
|
25.4 |
在全日制学士学位课程汲取「专门」知识所需的时间,取决于两项因素:期望学生能达致的职业技能水平,以及个别学生的学习能力。不过,要顾及第二项因素却十分困难,而且成本不菲。有一段时期,剑桥大学曾开办三个工程学课程,修业期长短不一,包括可在两年内取得荣誉学位的速成课程、三年内取得荣誉学位的普通课程,以及三年内取得普通学士学位的缓习课程。在今天,很难期望一所大学能负担这种费用高昂的多元化课程模式,虽然单元式课程在某程度上也能达到同样效果。
|
25.5 |
结果,在某程度上,「航行速度最慢的船决定整个船队的航行速度」。举例来说,医学课程修业期的长短,也许并非取决于普通学生的学习速度,而是在于确保即使学习能力最差的医科生,毕业后亦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不会危害病人。适龄学生入读率日渐增加,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学习速度差距也愈来愈大,于是一方面要确保学士学位课程中学习能力较差的学生能得益,另一方面又不会使学习能力较强的学生丧失学习的兴趣和热诚;学生的差距愈大,这问题就愈严重。较后部分将会探讨电子科技的革命性发展能否纾缓这个问题。
|
25.6 |
第25.4段所述的第一个因素(期望学生能达致的职业技能水平),是关乎判断的问题,而且极须视乎由谁人判断。教学人员往往希望课程较长,原因有二:第一是职业理由,其次是因为教师喜欢引领聪敏的年青人探索他们专长的学问。至于雇主,则往往希望课程较短,因为他们认为既然还需为新手提供切合公司需要的培训,毕业生能掌握有关学科的基本知识便足够,毋须掺杂可能与工作无关的专门知识。学生的意见,则往往视乎他们对当时劳工市场的看法而定。
|
25.7 |
关于学士学位课程中「专门」知识修业期长短的争论,最近又由于「毕生」教育日益受到重视而更形复杂;上文第24.6段已讨论过这点。该段指出,根据中期报告发表后搜集到的资料,一些教育工作者和雇主认为,在将来,人们就业之后仍须拨出大量时间不断接受教育,因此,目前高等教育的「前期投资」并不恰当,学士学位课程的修业期应该缩短。
|
25.8 |
主张延长全日制学士学位课程修业期(大多是学术界人士)有四个论点(请参阅第7.3段)。第一,学科的知识不断增加,学生要完全掌握这些知识,训练才算足够。要充分掌握学科的现有知识,不只要花上三年,而是四年、五年、六年甚至七年......。这论点已存在了多个世纪。但亦有一些优秀大学的学系持相反论调,这些学系定期举行「裁减军备会议」,由教学人员决定学科必要的最新课题,删减冗多和不合时宜的课题,使课程精简充实、与时并进。
|
25.9 |
第二个论点关乎课程的广度,而非深度。大学生假如修读多于一个学科,例如工程学兼修商学,或经济学兼修外语等等,毕业后便可成为更「全才」、更有用的雇员。教资会并非不接受这个理论,不过,如果课程需要延长修业期,就只有少数学生能修读,这一方面是基于成本理由,另一方面则由于延长修业期,要求学生同时深入修读两个学科,多数学生会感到难以应付。
|
25.10 |
第三个论点是本港高等教育界最近经常提出的,那就是中学教育未能为学生升读大学做好准备,所以要延长大学课程。这种说法如果属实,就应从中学教育制度解决问题,而不应采用昂贵的权宜之计,由高等教育院校负责中学教育。第四个论点是,世界许多地方的大学都采用四年制,而本港则与这些地方步伐不一。不过,本港的中小学制度亦有这种情况存在。因此,本港的高等教育制度应该从整体来考虑,而不能单看某一环节。
|
25.11 |
香港现行的高等教育学制是近期才划一推行的。学生在两年「中六」课程后,修读三年制学士学位课程。但也有少数专科课程修业期超过三年;如前文所述,课程修业期的长短,可能是要照顾学习能力较差的学生的进度。由于学生学习能力的差距扩大,有关方面应研究如何能妥善照顾资质较高的学生的需要-或把不同的教材纳入课程,或缩短他们的修业期。就大多数学生的需要来说,一九九八年以后,三年制的课程相信仍足以应付学士学位教育在「通识」和「专门」范畴方面的需求。不过,教统会可能会想在较广泛的层面检讨这个问题,这也是恰当的做法,因为教资会考虑的范围有限。
|
25.12 |
在极少数的情况下,学系的少数学生,特别是修读跨学系学科的学生,可获考虑延长修业期。教资会亦会考虑一些方向完全不同但符合「毕生教育」原则的崭新建议。这里不打算提出具体的建议,但可举「2+2」制度为例。在这个制度下,学生修毕第一部分的两年课程后,少数人会接着修读第二部分的两年课程;但有些会在往后的日子分期完成,有的则不会再修读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