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B: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職權範圍

職權範圍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由總督委任,職權範圍如下:

  1.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由總督委任,職權範圍如下:

    1. 本港各大學及由總督指定的其他院校的教育設施;

    2. 上述院校的發展計劃;

    3. 上述院校的發展計劃;

  2. 就下列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見:

    1. 應如何運用立法機構可能批核供上述院校施行教育的撥款;及

    2. 總督向該委員會諮詢有關高等教育各方面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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