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院校於「二○○六年研究評審工作」中獲卓越成績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今日﹝三月二日﹞表示,二○○六年研究評審工作已經完成。評審結果顯示,八所教資會資助的香港高等教育院校,均在各研究學科上取得長足的進步,並達卓越的國際水平。
教資會主席林李翹如博士在公布二○○六年研究評審工作結果時表示:「教資會很高興見到所有教資會資助院校,自上次一九九九年研究評審工作後,在研究表現上取得重大進步。本港院校的同工,很多是國際知名的頂尖研究學者,這反映各院校多年來在研究上追求卓越的努力。」她續稱,是次研究評審工作結果將作為分配院校經常性補助金中「研究資助」部份的考慮因素之一。
「國際專家小組以公平嚴謹的態度評審研究。」林博士說:「二○○六年研究評審工作的評審過程秉承一貫的方法和標準,而結果亦如實反映各院校的卓越表現。」
過去三次的研究評審工作分別在一九九三、一九九六及一九九九年進行。至於二○○六年的研究評審,教資會提高了是次評審的標準。教資會成員及教資會轄下的研究資助局主席錢大康教授說:「鑑於香港及其他地方的研究質素均有很大進步,經審慎考慮後,我們決定提高今次的評核水平。」
錢教授表示:「我們很高興採用了一個高評核標準。多位外來評審小組專家對我們院校的表現留有良好印象,更認為可與歐洲和北美的頂尖高等教育院校相比擬。部份專家認為,香港在多個研究學術範疇上表現非常突出。」
是次評審工作由13個評審小組處理,涉及208名評審小組專家,當中65位是外來專家,他們分別來自澳洲、加拿大、內地、法國、愛爾蘭、挪威、新加坡、台灣、英國及美國等地。是次共有約3500位學者提交研究成果項目,接受評審的研究成果超過18700項。
一如九九年的研究評審工作,教資會在二○○六年的研究評審工作再次採用卡爾基基金會(Carnegie Foundation)對「學術」(scholarship) 的定義,包涵了 「發明、綜合、應用和教學」四個領域的研究。採用這廣泛的定義是為了涵蓋包括從科技到管理、藝術以至教育等不同範疇的研究。
二○○六年研究評審工作所訂立的高評核水平的定義為:「研究質素須達致切合與香港有關學科的卓越水平,並能證明在國際上亦已達致卓越。」今次採用的評核水平比一九九九年的更為嚴格。
13個評審小組就個別院校的總評核結果詳列於附件。有關二○○六年研究評審工作詳情的其他文件,可見於以下教資會網頁:
http://www.ugc.edu.hk/big5/ugc/activity/research/rae/rae.html
錢教授提醒分析研究評審工作結果的讀者:「我們分析這些數據時不應斷章取義。直接比較各院校的研究表現是既不公平又不恰當的做法:我們應該充分考慮各院校不同的角色、使命、重點學科及歷史背景。」
錢教授說:「各學科小組會因應不同學科的性質及差異而採用不同的評審方式,因此,直接比較13個組別的成績並不恰當。」錢教授亦強調,各院校在相同的組別內的學科亦各有不同,在作出任何比較時需加倍留意。
教資會於二○○五至○八年的三年期,向院校撥款約共110億元作研究用途。此數目包括由研究資助局發放的研究補助金,以及教資會為支持各院校研究活動所提供的部份經常經費。
錢教授總結:「我很高興能夠帶領二○○六年的研究評審工作至完滿結束。所有院校的研究表現都已達國際競爭力的高水平,同時亦為研究生提供了寶貴的培訓以服務社會。這成果正是政府透過教資會對高等院校的研究工作給予支持的明證。我希望藉此鼓勵公營及私營機構對本港的研究提供更多的支持。」
完
二○○七年三月二日(星期五)
附件
【編輯備忘:此簡表應連同以下的指引一起閱讀。】
二○○六年研究評審工作:研究指數
組別 | 城大 | 浸大 | 嶺大 | 中大 | 教院 | 理大 | 科大 | 港大 | 合計 |
---|---|---|---|---|---|---|---|---|---|
1. 生物學 | 95.00% | 92.50% | -- | 78.79% | 25.00% | 72.73% | 95.16% | 85.61% | 85.29% |
2. 醫學及衛生科學 | -- | 100.00% | -- | 90.23% | -- | 58.42% | -- | 94.44% | 86.84% |
3. 自然科學 | 98.96% | 93.75% | -- | 95.16% | 29.17% | 87.25% | 92.61% | 94.62% | 91.57% |
4. 電機及電子工程 | 75.16% | -- | -- | 88.46% | -- | 85.19% | 98.44% | 92.97% | 86.34% |
5. 電腦科學/資訊科技 | 74.19% | 69.64% | -- | 88.75% | 29.17% | 68.75% | 82.64% | 68.75% | 74.06% |
6. 工程學 | 83.93% | -- | -- | 97.50% | -- | 67.59% | 89.58% | 82.05% | 80.69% |
7. 建造環境 | 71.74% | -- | -- | 50.00% | -- | 53.37% | 75.00% | 65.99% | 60.91% |
8. 法律 | 74.81% | 50.00% | -- | 100.00% | -- | -- | -- | 86.48% | 81.03% |
9. 商科及經濟 | 73.08% | 80.96% | 84.14% | 88.41% | 3.67% | 65.09% | 80.90% | 81.04% | 76.72% |
10. 社會科學 | 75.83% | 63.52% | 80.36% | 88.18% | 25.00% | 44.83% | 89.29% | 81.47% | 75.16% |
11. 人文學 | 65.34% | 79.00% | 68.37% | 82.85% | 44.92% | 40.25% | 80.21% | 80.95% | 67.63% |
12. 創意藝術、表演藝術及設計 | 48.08% | 66.67% | -- | 82.81% | 27.94% | 52.34% | -- | 86.11% | 57.18% |
13. 教育 | 12.50% | 54.31% | -- | 71.44% | 23.33% | -- | -- | 75.83% | 49.14% |
合計: | 75.66% | 75.24% | 76.35% | 86.95% | 30.24% | 62.62% | 87.12% | 85.47% | 76.28% |
"--" 代表該院校在有關的主要學科範疇沒有提交研究成果項目
閱讀指引:
- 以上結果並非作比較的用途,亦不應單獨使用。
- 以上簡表的百分比是不同主要學科範疇的綜合研究指數。這百分比是該範疇內已提交研究成果項目作評審,並由相關學科小組評定為普遍已達到或超越二零零六年研究評審工作所定的基本質素水平的人員,佔院校有關合資格人員總數的比率。
- 各組別所涵蓋的人員數目相差很大。最大的學科/組別涵蓋了逾570名合資格人員,而最小的只有約65名。各院校在各個組別的合資格人員數目亦有所不同。
- 各院校亦可能在各組別內擁有不同數目的學科/學系。例如:院校甲在生物小組中只有一個學科,而院校乙則有三個。有關每個小組涵蓋的學科資料,可在本新聞稿的電子版上查閱(詳情可見於此)。
- 鑑於上述第﹝3﹞和﹝4﹞點,對不同院校的研究指數作出比較,既不公平,亦不恰當。
二○○六研究評審工作
各評審小組涵蓋的學科
研究評審工作評審小組 | 學科 |
---|---|
1. 生物學 | 生物科學 |
農學 | |
生物科技 | |
2. 醫學及衛生科學 | 臨床醫學 |
臨床牙醫學 | |
護理學 | |
其他醫療專業 | |
臨床前研究 | |
中醫藥 | |
3. 自然科學 | 物理學及天文學 |
化學 | |
材料科學 | |
地球科學(包括海洋學及氣象學) | |
數學及統計學 | |
4. 電機及電子工程 | 電機工程 |
電子工程 | |
5. 電腦科學/資訊科技 | 電腦學科/科學(包括資訊科技) |
6. 工程學 | 機械工程學 |
化學工程學 | |
生產工程學(包括製造及工業工程學) | |
紡織技術 | |
7. 建造環境 | 土木工程學 |
建築學 | |
建造技術 | |
規劃 | |
土地測量 | |
其他測量 | |
8. 法律 | 法律 |
9. 商科及經濟 | 會計學 |
商科(包括管理) | |
酒店管理 | |
經濟學 | |
10. 社會科學 | 心理學 |
公共行政學 | |
地理學 | |
社會工作學 | |
社會學 | |
其他社會科學 | |
傳理及媒介學 | |
11. 人文學 | 中國語言及文學 |
英國語言及文學 | |
日本語言及文學 | |
其他語言 | |
翻譯 | |
歷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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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創意藝術、表演藝術及設計 | 藝術 |
音樂 | |
其他創意藝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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