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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資局新晉學者計劃
最新資訊
現已接受申請,詳情請參閱邀請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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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宗旨

研資局新晉學者計劃(前稱「研資局博士後獎學金計劃」)旨在鼓勵本地及海外博士畢業生留港或來港,在教資會資助大學投身研究工作,為這些具潛質的研究人員在事業里程早期提供支援,並延展支援至於計劃期內晉升為助理教授或研究助理教授者,以培育、挽留及擴大研究人才庫,支持香港推動研發及培養研究文化。

計劃知多啲

研資局新晉學者計劃每年頒發60個獲獎名額,獲獎者會於教資會資助大學進行博士後研究,期間將獲提供津貼*(包括其作為博士後研究員的基本薪金資助和會議及研究活動交通津貼),為期24個月,並可因應需要申請延長計劃期(上限為12個月)。獲獎者在計劃期內若於任何一間教資會資助大學晉升為助理教授或研究助理教授,其津貼將改為研究資助金^,直至24個月的計劃期結束為止。

* 現行每年津貼額約港幣42萬元(包括每年約港幣13,300元的會議及研究活動交通津貼);計劃期內的每年津貼額,會根據本港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及相關因素,每十二個月作出調整,而資助大學會於每年四月或五月接獲有關通知。

^ 研究資助金為每年港幣14萬元,若不足一年則按比例以月為單位計算。經定期評估及在研資局同意下,此研究資助金額可能會作出調整。

申請資格

每所教資會資助大學每年最多可提名15人,獲提名者必須:

  1. 在受資助期間,可於香港合法居留及工作;
  2. 於2021年1月1日或以後(即由2024年計三年內)獲頒授哲學博士學位或同等學歷,或將於2025年8月31日或以前完成所需之哲學博士學位或同等學歷要求;及
  3. 獲教資會資助大學支持其提名。

本計劃涵蓋所有學科,分為兩大學科範疇,即(一)科學、醫學、工程及科技; 和(二)人文學、社會科學及商科。

評審準則

研資局將按以下準則作嚴謹評審:

  1. 候選者之學術表現;
  2. 候選者之研究能力及成就;
  3. 候選者之領導經驗;
  4. 研究項目之優點;
  5. 研究項目之潛在影響力;及
  6. 大學的支持。

所有提名申請均會按照其學科範疇,由相關的遴選小組進行評選。遴選小組由兩大學科範疇的專家組成,其中一個小組負責人文學、社會科學及商科等學科,另一小組則負責科學、醫學、工程及科技等學科。

提名程序

候選者和大學在填寫提名表格前,請細閱計劃指南及提名邀請。大學可透過面試,預先對提名者作內部評審。提名表格必須由大學遞交。2025/26年度研資局新晉學者計劃的提名截止日期為2024年10月31日(星期四),大學須於當天下午5時或之前將提名遞交至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秘書處。

請按這裡閱讀研資局秘書致各教資會資助大學校長的信件。(只提供英文版)

如要下載最新表格,請按這裡。

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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