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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前線 細心聆聽
(02-09-2010)

暑假剛過去,新的學年又開始了!教資會一向都積極就有關高等教育的事宜與不同持份者交流意見。我們與教資會資助的八所院校在推動高等教育上一直合作無間,這誠然有賴我們與院校的坦誠溝通。繼○七年到各院校為師生安排的「認識教資會」活動,去年又與各院校的教務會成員會面後,今個學年我決定由本月中起到院校與各學系的院長及系主任會面,介紹教資會工作的最新發展,並聽取他們就教資會及其他與高等教育有關的議題的意見。教資會與時並進,細心聆聽各界的意見,並不時檢討自身的運作及程序,以期利便各方行政之餘,亦確保院校運用公帑得宜及向公眾問責。我們近期一項重點的改善措施是大幅簡化教資會的《程序便覽》(Notes on Procedures)。

院校範疇擁五自主權

教資會《程序便覽》是一份確立已久,並行之有效的文件,載述教資會、政府當局及院校三方的相互關係及權責,當中並包含對院校在財政、基本工程、釐定學生人數等方面作出的行政審批程序。教資會作為政府和院校的橋梁,亦通過其《程序便覽》與雙方約法三章,堅定不移地捍衞院校自主及學術自由。在院校自主方面,八所教資會資助院校均由各自的法例成立,其校董會擁有法定的管治權。而《程序便覽》亦清楚訂明,院校可在下列範疇擁有自主權:

(1)   甄選教職員:院校在甄選、擢升及開除教職員方面享有自主權。
(2)   甄選學生:院校在甄選或拒收學生方面享有自主權。
(3)   課程和學術水平:院校在制訂課程和學術水平時,須顧及其他範疇的發展和需求,例如中小學教育、其他持續教育設施、從事某些專業的要求、一般或特定受僱機會等。儘管如此,有關各院校本身課程和標準最後仍須由各院校自決。
(4)   評選研究項目:院校在評選研究項目時的重要考慮因素是學術價值、院校角色及社會需要。只有院校本身才可判斷能否或應否按需要調動校內人手、地方、設備和經費等資源。
(5)   在校內分配撥款:院校絕大部分的補助金是以整筆撥款(Block Grant)形式發放。院校可酌情自行分配可動用的撥款。院校在其控制範圍內,可自行作出更改,決定某些類別的資金分配,據此制訂預算及修訂預算。

獲准修改《程序便覽》

為了減輕過時或不必要的規管對院校產生的負擔,使其管理層更能集中於有利院校發展的事宜,教資會進行了一輪徹底的檢討,並剛於暑假前徵得政府及各院校的同意,大幅修改該份《程序便覽》。經修改後的《程序便覽》由之前的一百七十五頁刪減至一百頁,在多個主要工作範疇的程序亦有所簡化,務求提升工作效率。例如院校可在三年期內擁有更大彈性調整它們於期內各學科在同一個修課程度的學生人數指標,以回應實際需要和引入院校的其他新構思。其他的轉變包括簡化對審批基本工程項目的程序,以及取消對院校購買大型器材須事先取得教資會批准的要求。這份全新的《程序便覽》已於本年七月一日開始生效,整份文件足本亦已上載到教資會網頁供各界參考。這次簡化《程序便覽》,受院校大力歡迎。我希望通過未來數月與院長及系主任的會面,能夠聽取多些他們對教資運作的意見,再力求進步。

史美倫
教資會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