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教资会工作范围 > 香港未来人才深造奖学金计划

香港未来人才深造奖学金计划

背景

政府由2025/26学年起,推出「香港未来人才深造奖学金计划」(计划)。计划的主要目的是为吸引更多本地学生在有利香港发展的优先范畴深造,扩大不同领域的高端人才库,同时进一步推动香港发展成为国际专上教育枢纽。

奖学金名额

计划由2025/26学年起,每年为最多1 200名在八所教资会资助大学或自资大学(包括应用科学大学)修读指定研究院修课课程的本地学生提供奖学金。第一届(2025/26学年入学)及第二届(2026/27学年入学)分配予八所教资会资助大学研究院修课课程的奖学金名额为每学年1 000个。

奖学金金额

在计划下,每个奖学金的上限为港币100,000元(以整个研究院修课课程计算,不论修课年期和修读模式),而奖学金学生仍须支付不少于与其他教资会资助全日制学位课程学费水平相同的学费(例如2025/26学年为港币44,500元及2026/27学年为港币47,000元),奖学金只可用作支付学费。

以2025/26学年为例,如课程总学费超过港币144,500元,扣除奖学金金额上限(港币100,000元)后的余额须由学生自行负担;如课程总学费为港币100,000元或以下,学生则只须支付港币44,500元学费,余额由奖学金支付。

部分学生可能选择修读比课程规定更多的学分,计划将只支付与相关毕业条件所需的课程名单。而余下因修读非毕业条件所需或选修课程的额外学分的学费则由学生负责。有关详情请联络大学。

为避免「双重资助」,如学生从其他公共来源获得财政支持以支付学费,将不符合奖学金的资格。如学生从其他来源(例如私人公司或基金会的教育补贴)获得资助,应向大学申报并提供相关详细信息。若资助金额与奖学金金额之总和超过学费水平,大学应扣减学生所得的奖学金金额,确保学生不会获得超过学费的资助,以保障公帑的有效使用。

大学甄选奖学金得奖者的原则

各大学会邀请该学年入读合资格课程而合适的学生申请该届奖学金计划。计划的甄选原则是择优而取,以挑选就读指定研究院修课课程的最优秀学生申请奖学金。奖学金申请人必须先获得大学的取录,并在申请奖学金时,提交一份阐述将如何为香港优先范畴作出贡献及承诺在毕业后于香港或大湾区对有关行业或范畴作出贡献的计划书。大学在甄选得奖者时,将考虑学生是否做好准备及具备能力,在完成课程后为香港优先范畴作出重大贡献。另外,作为获得奖学金的条件,所有得奖者必须签署承诺书,承诺毕业后在香港或大湾区内的相关行业/领域从事全职工作或创业,作出贡献。得奖者须在相关课程最后一个学期完结后的12个月内提交报告,提供以下具体信息(i)(如属全职工作)得奖者的雇主名称、职位、工作性质和薪酬水平;或(如属创业)公司名称及商业登记号码、业务概述和创业详情;以及(ii)得奖者在毕业后为香港作出贡献和与所修读课程关联的一页摘要。得奖者若未能按时完成提交报告或提供不实信息,则有责任向相关大学全额退还奖学金。

奖学金申请将会由各大学以严谨而全面的方法自行评核,但必须符合以下原则:

  1. 奖学金只供就读合资格课程名单的本地学生申请 (有关非本地学生的定义,请参阅「常见问题」的问题3);
  2. 在相关学年之前被现有研究院修课课程录取但尚未完成学业的学生于相关及其后学年将不予考虑;
  3. 已获得其他政府奖学金资助(包括持续教育进修基金)修读同一课程的学生将不予考虑,避免得奖者获取政府的双重资助。尽管如此,学生仍可申请由政府提供的贷款计划(例如:学生资助处的扩展的免入息审查贷款计划),以贷款形式缴付有关研究院修课课程的学费;
  4. 就读合资格课程名单的全日制及兼读制学生均符合资格申请;及
  5. 奖学金必须以择优而取为基础,大学须根据学生的学术成就、专业资格、相关工作经验和其他方面的成就以及学生提交的计划书甄选奖学金得奖者。大学亦会考虑学生是否做好准备及具备能力,在完成课程后为香港优先范畴作出重大贡献。

基于上述原则以及院校自主的前题,各大学会采取不同的申请办法和附加条件以独立审批奬学金申请,教资会并不会干预

合资格研究院修课课程名单

纳入计划的合资格课程必须符合以下八个有利香港发展的其中一个或多个范畴:

  1. "STEM"(科学、科技、工程和数学);
  2. 数码转型与创新;
  3. 香港国际贸易与金融中心的地位;
  4. 法律、争议解决与知识产权贸易;
  5. 中西文化交流与人文学;
  6. 创意产业;
  7. 健康生活和关怀社区;及
  8. 可持续发展城市和区域发展。

您可按以下连结参阅计划的合资格课程名单:

  1. 第一届计划(2025/26学年入学) (按此
  2. 第二届计划(2026/27学年入学) (按此

大学就计划设立的网页

八所教资会资助大学均就计划设立了网页,提供在计划下的合资格课程资料及相关的申请程序:

  1. 香港城市大学(待更新)
  2. 香港浸会大学(待更新)
  3. 岭南大学(待更新)
  4. 香港中文大学(待更新)
  5. 香港教育大学(待更新)
  6. 香港理工大学(待更新)
  7. 香港科技大学
  8. 香港大学(待更新)

于自资大学修读的学生亦同样可申请本计划,详情请前往教育局所设立的网页 (按此) (待更新)

常见问题 (按此)

指定研究院修课课程奖学金计划

查询

有关合资格课程资料及申请程序等详情,请浏览有关大学网页或向大学入学事务处查询。

如对计划有其他查询,请致电教资会查询热线2524 3987或电邮至ftss@ugc.edu.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