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 |
上文第6.9段曾指出,在香港,高等教育机构是重要的雇主,全职雇员总数约17 000人,当中约5 000人在教资会各资助院校担任教学或研究工作。在一九九四至九五年度,约有30%的教学人员是「土生土长」的,换句话说,他们是在本港接受高等教育的。在教资会各资助院校任职的教学和研究人员当中,持有英国大学学士学位的占20%、美国大学的占15%,而中国、台湾及加拿大大学的,则各占5%。现时资历较浅的教学人员为数不少,其中一个原因是高等教育扩展迅速。教学人员当中,担任高级职位(即讲座教授、教授及高级讲师职位)的只占22%。各个年龄组别的教学人员人数,载于图14.1。教学人员当中,有22%是女性。而担任高级职位的人员当中,约有10%是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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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
教学人员的薪酬与公务员的薪酬挂钩,而后者的薪酬,乃参照私营机构雇员的薪酬趋势调查结果而厘定。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非临床教授的平均月薪是港币103,815元,而讲师则为港币50,570元。用于教学和研究人员的费用,是高等教育院校一个主要的开支项目。教资会资助院校的经常开支总额当中,约有一半用以支付教学人员的薪酬。G部会再详细讨论成本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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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
第10至13章曾作出分析,探讨本港约共13万名正接受高等教育的学生,按不同程度及学科计算的人数分布情况。修读全日制高等教育课程的学生,年龄大多介乎18至25岁,而修读兼读课程的,年龄一般较长,特别是争取「第二次机会」进修或修读持续专业教育课程的学生。举例来说,公开进修学院的学生年龄中位数是31至35岁。修读全日制高等教育课程的男女生比例各占一半左右,不过,不同学科之间,男女生人数比例却有很大的差别。表14.1载列教资会资助院校按学科和课程程度计算的女生人数百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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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训局辖下科技学院的女生占28%,而演艺学院的女生则占62%。修读高等教育兼读课程的学生,男生占大多数。公开进修学院男女生的百分比分别为55%及45%。不过,修读持续专业教育课程的学生,女生则占大多数(请参阅表23.2)。有关高等教育院校学生的社会背景资料不多,不过,据悉住在公屋的大学生所占的比例,与公屋居民占全港人口的比例相若,可见院校收生层面相当广泛。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受到限制,很可能是关乎学校制度或家庭因素,与高等教育制度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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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
近年来,各院校和教资会关注到一个关乎学生生活的问题,就是校园宿位不足。每五名学生,只有一名可望获得宿位,其余的学生则须忍受各种不便,包括失去参与课外活动的机会,在家中恶劣的环境下温习,以及花上很长时间往返学校。对于研究课程研究生来说,他们经常工作至深夜,这个问题尤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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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
政府曾就学生的宿位问题进行多次研究,其中一次在一九七三年,由张奥伟爵士担任主席,另一次则在一九八二年。根据现行政策(以张奥伟爵士的那次研究为依据),各院校全日制学生的宿位会按下列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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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教育学院及岭南 |
50% |
科大 |
30% |
港大 |
25% |
城大、浸大及理大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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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各院校亦可能获得非政府拨款资助的额外宿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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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
教资会在一九九三年成立了一个内部工作小组,在政府建筑署署长的协助下,研究各院校的用地及宿位问题。小组于一九九四年发表首阶段报告,其中一节关于学生宿舍。研究结果显示,很多学生在交通方面须花上很长的时间(每天超过两小时),而有很多学生家中的温习环境甚为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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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4.2:每天在交通方面需时两小时以上的学生所占的比例 |
城大 |
浸大 |
中大 |
理大 |
科大 |
港大 |
岭南 |
32% |
32% |
66% |
32% |
55% |
76%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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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资会资助院校提供的统计数字,修读第一年学士学位课程的学生,只有30%拥有自己的房间及自己的书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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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 |
教资会其后(一九九六年三月)向政府建议,增加21 200个宿位,作为长期的目标。在一九九五年十二月,教资会资助院校共有宿位8 600个,另有4 100个宿位已获政府批准或在兴建中* 。所有宿位按照表14.3所列的不同需求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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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章会更详细讨论现时提供宿位的情况,以及扩充宿位带来的财政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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