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2018/19学年起,政府为修读教资会资助研究院研究课程的所有本地全日制学生提供学费豁免。凡修读有关课程的合资格本地学生将获豁免学费。
学费豁免之目的是鼓励更多本地学生报读研究院研究课程,从而培育本地研究专才,以维持香港的竞争力,并推动本港高等教育界别的发展。
本计划为所有修读有关课程的合资格本地全日制学生提供免入息审查学费豁免,所得回应也非常正面;计划细则包括:
本学费豁免计划已在2018/19学年(即2018年7月1日起)开始推行。
现时各大学开办的所有兼读制研究院研究课程并非由教资会资助。
如欲获得本地研究生学费豁免,学生必须符合以下资格:
有关本地学生及非本地学生的定义,请浏览以下网址:
https://www.jupas.edu.hk/tc/page/detail/3670/#def_nls
此外,政府已于2025年7月31日公布有关政府资助专上课程收生学额和资助申请资格的修订:设立两个学费类别,并修订有关申请资格准则。有关修订适用于2027/28及以后学年(2027/28学年的申请周期于2026年10月开始),让受影响人士有合理时间自行作出规划,并让大学联合招生处和各院校入学事务处有足够时间作相应的行政安排。
有关修订设立两个学费类别,第I类别为获资助的学费。持有下列文件的人士符合资格申请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资助大学研究院研究课程的学费豁免:
第II类别为不获资助的学费,适用于不符合上述第一类别资格准则的人士,包括:
第II类别人士仍可以申请报读教资会资助大学研究院研究课程,惟不获学费豁免。
政府会就上述修订设立过渡安排,即在2027/28学年(申请周期于2026年10月开始)的居港规定设为一年,2028/29学年起才正式实行两年的居港规定。
有关2027/28及以后学年政府资助专上课程学额和资助申请资格的修订的公布原文,请浏览以下网址:
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507/31/P2025073100288.htm?fontSize=1
为避免双重得益,如学生已获其他计划豁免缴交有关课程的全部学费,将不符合资格获得学费豁免。.
如有任何争议,将以教资会和教资会秘书处最终决定为准。
受本学费豁免计划涵盖的学生,将不符合资格申请学生资助处的“资助专上课程学生资助计划”,以支付学费。然而,若有关学生符合上述计划所订的资格,申请该计划内经入息审查的助学金和贷款,有关学生则仍可申请资助以支付学业开支和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