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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研究生学费豁免计划
最新信息
现已接受申请,详情请参阅邀请函。
重要日期
计划宗旨

由2018/19学年起,政府为修读教资会资助研究院研究课程的所有本地全日制学生提供学费豁免。凡修读有关课程的合资格本地学生将获豁免学费。

学费豁免之目的是鼓励更多本地学生报读研究院研究课程,从而培育本地研究专才,以维持香港的竞争力,并推动本港高等教育界别的发展。

计划知多啲

本计划为所有修读有关课程的合资格本地全日制学生提供免入息审查学费豁免,所得回应也非常正面;计划细则包括:

  1. 合资格的学生将无须缴交学费。
  2. 受惠人数不设上限。
  3. 学费豁免计划涵盖教资会资助的研究院研究课程,包括下列标准修业期内的学费:
    1. 哲学硕士课程 – 2年;
    2. 哲学博士课程(如学生已取得研究型硕士学位) – 3年;及
    3. 哲学博士课程(如学生没有取得研究型硕士学位) – 4年。
  4. 如学生完成哲学硕士课程后再修读哲学博士课程,该学生亦符合资格获得两项课程的学费豁免。

本学费豁免计划已在2018/19学年(即2018年7月1日起)开始推行。

现时各大学开办的所有兼读制研究院研究课程并非由教资会资助。

申请资格

如欲获得本地研究生学费豁免,学生必须符合以下资格:

  1. 于下列教资会资助大学修读教资会资助研究院研究课程的本地全日制学生:
    1. 香港城巿大学;
    2. 香港浸会大学;
    3. 岭南大学;
    4. 香港中文大学;
    5. 香港教育大学;
    6. 香港理工大学;
    7. 香港科技大学;及
    8. 香港大学。
  2. 有关课程的在读生和新生均符合资格。

有关本地学生及非本地学生的定义,请浏览以下网址:
https://www.jupas.edu.hk/tc/page/detail/3670/#def_nls

为避免双重得益,如学生已获其他计划豁免缴交有关课程的全部学费,将不符合资格获得学费豁免。.

  1. 若学生只获豁免缴交部份学费,有关学生仍然符合资格获得豁免余下部份的学费。
  2. 如学生获得奖学金、奖金或津贴,而其目的并非用以支付有关课程的学费,将不影响该学生获得本计划学费豁免的资格。

如有任何争议,将以教资会和教资会秘书处最终决定为准。

评审准则
其他学生资助

受本学费豁免计划涵盖的学生,将不符合资格申请学生资助处的“资助专上课程学生资助计划”,以支付学费。然而,若有关学生符合上述计划所订的资格,申请该计划内经入息审查的助学金和贷款,有关学生则仍可申请资助以支付学业开支和生活费。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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