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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研究生学费豁免计划

 

计划

在2018/19学年起,政府会为修读教资会资助研究院研究课程的所有本地学生提供学费豁免。凡修读有关课程的合资格本地学生将获豁免学费。

 

目的

学费豁免的目的是鼓励更多本地学生报读研究院研究课程,从而培育本地研究专才,以维持香港的竞争力,并推动本港高等教育界别的发展。

 

学费豁免计划详情

  • 计划会为所有修读有关课程的合资格本地学生提供免入息审查学费豁免。
  • 合资格的学生将获豁免缴交全部学费。
  • 受惠人数不设上限。
  • 学费豁免计划涵盖教资会资助的研究院研究课程在下列标准修业期内的学费 –
    • - 哲学硕士课程 – 2年;
      - 哲学博士课程(如学生已取得研究型硕士学位) – 3年;及
      - 哲学博士课程(如学生没有取得研究型硕士学位) – 4年。
  • 如学生完成哲学硕士课程后再修读哲学博士课程,有关学生将会符合资格获得两项课程的学费豁免。
  • 学费豁免计划会在2018/19学年(即2018年7月1日起)开始推行。

 

资格

  • 于下列教资会资助大学修读有关课程的本地学生均符合资格获得学费豁免–
    • - 香港城巿大学;
      - 香港浸会大学;
      - 岭南大学;
      - 香港中文大学;
      - 香港教育大学;
      - 香港理工大学;
      - 香港科技大学;及
      - 香港大学。
  • 持有下述由入境事务处处长签发的签证的非本地学生不符合资格–
    1. 学生签证/或进入许可
    2. 「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 (IANG) 入境签证;或
    3. 受养人签证*
      * 适用于在获发该签证时已年满18岁的学生。
  • 有关课程的在读生和新生均符合资格。
  • 为避免双重得益,如学生已获其他计划豁免缴交有关课程的全部学费,将不符合资格获得学费豁免。
    • - 若学生只获豁免缴交部份学费,有关学生仍然符合资格获得豁免余下部份的学费。
      - 如学生获得奖学金、奖金或津贴而其目的并非支付有关课程的学费,将不影响该学生的资格获得本计划
        的学费豁免。
  • 如有任何争议,将以教资会和教资会秘书处最终决定为准。

 

其他学生资助

受本学费豁免计划涵盖的学生将不符合资格申请学生资助处的「资助专上课程学生资助计划」的资助以支付学费。然而,若有关学生符合上述计划所订的资格,申请该计划内经入息审查的助学金和贷款,有关学生则仍可申请资助以支付学业开支和生活费。

 

查询

请向相关课程的大学研究院或教务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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