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计划是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基金委)及香港研究资助局(研资局)协议成立,目的是在两地优势互补的基础上,促进内地与香港研究人员或队伍的学术研究合作。
本计划资助由内地和香港地区科研人员联合提出的研究计划,以及两个在港举行的会议项目。重点资助的领域为信息科学、生物科学、新材料科学、海洋与环境科学、医学科学及管理科学。
甲. 研究项目
研究项目为期四年。香港申请者可就研究项目申请不超过125万港元(不计附加行政费用在内)的资助。
乙. 会议项目
会议项目旨在促进香港和内地相类领域的青年研究员通过发表其近期及未公开的研究工作,发展新的合作。计划会甄选两个拟在香港举行的会议给予资助,一个属理科范畴(即生物学与医学、工程学及自然科学),一个属非理科范畴(即人文学及社会科学以及商学)。会议项目为期两天或三天,并应在研资局指定的期间(一般为每年7月1日至翌年6月30日)举行。每个会议可向研资局申请的补助金最多为250,000港元。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及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申请资格如下:
甲. 研究项目
香港首席研究员须符合研资局优配研究金的申请资格。此外,香港申请者在递交表格前,须查阅基金委的相关规定,以确定其“香港首席研究员”的身份符合相关要求。内地申请者亦应向基金委查询,确保申请者符合项目的申请资格。内地和香港以外地区的研究人员可以内地或香港一方成员的身份,参与本计划。
乙. 会议项目
香港首席研究员或香港团队内的共同研究员须符合研资局杰出青年学者计划的申请资格。香港首席研究员应与内地的合办人合作,而该合办人须符合基金委“年青学者”的资格要求。有关基金委资格要求事宜,请以电邮向基金委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查询:gat@nsfc.gov.cn。
甲. 研究项目
研究项目的评审准则包括科学价值、两地优势互补的程度,以及为年青研究人员提供培训的机会。若两份建议书在学术质素上表现相若,学科平衡亦会成为甄选条件之一。
乙. 会议项目
会议项目的评审准则包括:主办人、合办人和客席讲者在研究界别的地位、本地与内地研究员和学生在大学内和大学之间的参与程度,以及香港与内地研究员从事新的/较长期研究合作的机会。
甲. 研究项目
申请应由香港和内地研究合作者在各截止日期前同时提交。香港申请者应向所属大学查询内部截止日期。而内地申请者则须向基金委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申请,内地申请程序请参考基金委网页https://www.nsfc.gov.cn。香港申请者须于2025年1月17日下午5时或以前,经由所属大学的研究办事处将初步建议书送达研资局。他们亦须在2025年2月24日或之前,向研资局提交内地合作者向基金委提交的申请书复印本。研资局将于2025年4月或5月通知入围的香港申请者提交具体建议书。向研资局递交具体建议书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或7月。
乙. 会议项目
香港申请者须于2025年1月17日下午5时或以前,经由所属大学的研究办事处将申请送达研资局。申请者应向所属大学的研究办事处查询内部截止日期。
请按这里参阅有关申请通告。
如要下载申请表,请按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