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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院校发展计划
最新信息
现已接受申请,详情请参阅邀请函。
重要日期
计划宗旨

跨院校发展计划旨在提升颁授本地自资学位院校教学人员的研究能力,让他们在各自的专研范畴了解最新发展和具挑战性的研究题目。

计划知多啲
  1. 由首席研究员呈交或联同协作的本地自资学位院校的联合首席研究员共同呈交申请,举办为期数天至数星期不等的工作坊或短期课程。建议的活动应能让参加者在访问学者或专家的指导下,进行重点研究和深入的 学术交流。有关活动应公开让其他颁授本地自资学位院校,以至所有本地院校参加。
  2. 研究项目为期最长一年。
  3. 资助包括筹办工作坊或短期课程所涉及的直接费用,以及相当于获批项目开支15%的附加行政费用。
  4. 获批项目不设最高或最低资助额。获批资助金额须视乎建议项目提出的理据。
申请资格
  1. 颁授本地自资学位院校所聘用的全职教学人员,并于资助发放时与所属院校有一年或以上可续期的聘任合约,以及在该院校有八成或以上时间从事经本地评审本地学位或以上程度课程的工作1 的研究人员可以以首席研究员/联合首席研究员身份提交申请。有关院校须负责诠释并确认申请人是否符合所公布的资格规定。
  2. 每名申请人可以以首席研究员身份于每轮计划递交一份申请。以联合首席研究员或共同研究员身份递交的申请数目则不设限制。
  3. 共同研究员不设资格规定。任职于同一所或不同颁授本地自资学位院校、教资会资助大学、其他本地或海外院校或机构的人员,均可担任共同研究员。
  4. 鼓励所有符合资格的教学人员申请此项计划。
1
已被/将被借调到内地/海外的大学或研究院校/机构进行研究,而仍然保留所属院校的全职受薪雇员身份的首席研究员/联合首席研究员亦符合申请资格。
评审准则

审核准则如下:

  1. 学术价值;
  2. 与现正开办或积极筹划中的研究或教育课程的相关性;
  3. 预期有兴趣参加者的数目;
  4. 院校提供的支援等。

建议研究项目由评审委员会,以及本地与海外专家评审。

申请程序

申请人必须填写相关计划所指定的表格,并经由所属院校提交申请。所有申请须于2025年3月3日(星期一)下午5时或之前送交教资会秘书处。

请按这里参阅计划申请/提名邀请函 (只提供英文版)。
请按这里参阅计划运作架构 (只提供英文版)。
请按这里下载申请表

工作坊

Workshop on Application for Competitive Research Funding Schemes for the Local Self-financing Degree Sector (7 November 2023)(只提供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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