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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发展计划协作研究拨款
最新信息
现已接受申请,详情请参阅邀请函。
重要日期
计划宗旨

院校发展计划协作研究拨款旨在鼓励及协助颁授本地自资学位院校进行合作研究,包括涉及两间或以上自资院校1及/或个别院校内不同学科2的合作研究,从而在学术水平、质素、领域及/或进度上提升自资院校的研究成果。

1
对于跨院校的研究项目,项目团队还应至少有一个来自项目统筹人所属院校外的其中一间颁授本地自资学位院校的联合首席研究员。
2
对于跨学科的研究项目,研究项目应至少涵盖来自不同学科中的两个不同研究领域。
计划知多啲
  1. 这计划不设院校申请限额。研资局鼓励院校先筛选出具高学术水平的申请,才向研资局呈交。
  2. 研究项目通常为期三年。
  3. 资助包括进行研究项目所涉及的直接费用,以及相当于获批项目开支15%的附加行政费用。
  4. 每个项目的总资助额在2,000,000港元至10,000,000港元(包括15%的附加行政费用)之间。
申请资格
  1. 申请人须以项目统筹人身份提出申请,其他联合申请人则被视作联合首席研究员。每名联合首席研究员须有明确、清晰及实质的任务。
  2. 颁授本地自资学位院校所聘用的全职教学人员,并于资助发放时,与所属院校有一年或以上可续期的聘任合约3,以及在该院校有八成或以上时间从事经本地评审本地学位或以上程度课程的工作4的研究人员可以以项目统筹人/联合首席研究员身分提交申请。有关院校须负责诠释并确认申请人是否符合所公布的资格规定。
  3. 每名申请人可以以项目统筹人身分于每轮计划递交一份申请。以联合首席研究员或共同研究员身份递交的申请数目则不设限制。惟联合首席研究员需在申请表上申报其所有研究计划或项目,并证明他/她能够充分兼顾每个受资助项目。
  4. 共同研究员不设资格规定。任职于同一所或不同颁授本地自资学位院校、教资会资助大学、其他本地或海外院校或机构的人员,均可担任共同研究员。
  5. 为鼓励颁授本地自资学位院校进行跨院校及/或跨领域的合作研究,没有联合首席研究员的申请将不会被接纳。
3
教资会资助大学的教学人员可担任项目的联合首席研究员。由于研究经费只用作资助自资学位界别,项目拨款不能被转移至教资会界别院校。
4
已被/将被借调到内地/海外的大学或研究院校/机构进行研究,而仍然保留所属院校的全职受薪雇员身份的项目统筹人/联合首席研究员亦符合申请资格。
评审准则

审核准则如下:

  1. 学术价值;
  2. 计划的长远目标及发展成优势领域的潜力;
  3. 参与研究人员、团体及其院校在项目中产生协同效应的机会;
  4. 建议的可行性,特别在项目管理方面。重要考虑因素包括研究团队能否建立有效的管治架构,以监察协作工作和确保资源得以审慎运用;
  5. 建议的潜在研究影响,指研究能为学术以外的领域,包括经济、社会、文化、公共政策或服务、卫生、环境或生活质素所带来实质的贡献、有益的影响、有价值的 变化或优势。当中可包括对社会和经济有影响力的研究,能转化为产品及服务的研究,以及配合重要政策、社区和社会发展目标的研究。

每个入选的申请,相关研究团队会获邀进行遴选面试。

申请程序

申请人必须填写相关计划所指定的表格,并经由所属院校提交申请。所有申请须于2025年3月3日(星期一)下午5时或之前送交教资会秘书处。

请按这里参阅计划申请/提名邀请函 (只提供英文版)。
请按这里参阅计划运作架构 (只提供英文版)。
请按这里下载申请表

工作坊

Workshop on Application for Competitive Research Funding Schemes for the Local Self-financing Degree Sector (7 November 2023)(只提供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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