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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与香港合作研究计划
最新信息
2023/24 年度法国与香港合作研究计划现正接受申请
重要日期
计划宗旨

由1998年开始,研资局及法国驻港澳总领事馆合办法国与香港合作研究计划,为香港及法国两地学者提供一至两年旅游补助金,促进两地学者在学术研究上的合作。另外,为加强两地学者通过发表其近期及未公开的研究工作并发展新的合作,计划另设会议/工作坊补助金。唯研资局及法国驻港澳总领事馆不会就双方学者进行交流/访问或会议/工作坊的方式负责。

计划知多啲

计划不设申请限额,香港八所教资会资助大学也可递交申请。作为首席研究员的申请者每年只能递交一份申请,唯可同时兼任其他申请者的项目成员。

香港的首席研究员可以藉着研资局的旅游补助金,带同研究生到法国的伙伴院校实地进行研究及交流,作为培训及增加研究生于外地交流的经验。每年年度计划预算为$1,020,000港元,其中$150,000港元用于香港举行的会议/工作坊补助金。如项目申请涉及带同研究生到法国进行研究及交流,每年的旅游补助金最多为$45,000港元,如申请不涉及带同研究生到法国进行研究及交流,每年的旅游补助金最多则为$31,250港元。欢迎香港及法国学术机构/公司向申请此计划之学者提供额外资助。

申请资格

作为首席研究员的香港申请者应完全符合研资局优配研究金的申请资格。

研资局优配研究金申请资格

评审准则

旅游补助
研资局与法国驻港澳总领事馆会根据以下标准作评选准则:

  1. 研究项目提案在学术上的优点;
  2. 协同效应、预期收获及长远合作的前景;及
  3. 透过所建议的交流,缔造给年轻研究员及研究生的训练机会。

会议/工作坊补助
研资局与法国驻港澳总领事馆会根据以下标准作评选准则:

  1. 会议/工作坊项目主要负责人、合办人及客席讲者在研究领域上之地位;
  2. 本地研究员和研究生在学院内部及各学院之间的参与度;及
  3. 崭新/长远合作的前景

研资局与法国驻港澳总领事馆将一同审核申请,只有被研资局及法国驻港澳总领事馆一同选中的申请,方可获发资助。

申请程序

旅游补助
香港及法国申请者须同时递交申请:

  1. 香港申请者请透过所属大学递交申请,如直接将申请表交予研资局,将不会受理;
  2. 法国申请者可直接向法国驻港澳总领事馆申请,请浏览官方网页;及
  3. 所有申请表必须于截止日期或之前递交,香港申请者请与所属大学查询其内部截止日期,逾期申请将不会受理。

香港及法国申请者请确保申请数据充足及一致,方便评估。截止申请后,研资局不会接受数据的补充或更改。法国驻港澳总领事馆会核对由研资局转交的申请文件,如发现数据不符,该项申请将有机会被取消。

如不符合建议书格式及/或页数限制,是项申请将会被取消资格。

会议/工作坊补助
香港及法国申请者(项目主要负责人、合办人)须同时递交申请,程序与申请旅游补助相同。

请按这里参阅有关邀请函(只提供英文版)。

如要下载旅游补助申请表,请按这里。

如要下载会议/工作坊补助申请表,请按这里。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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