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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员发展计划
最新信息
现已接受申请,详情请参阅邀请函。
重要日期
计划宗旨

教员发展计划旨在发展颁授本地自资学位院校的个别教学人员的研究能力,让他们把研究经验和新知识转移至教与学的层面。

计划知多啲
  1. 申请人须以个人身分提交资助申请。在获得所属院校批准后,才可进行有助融会贯通教学或发现新知识的个人研究项目。
  2. 研究项目为期最长三年。
  3. 资助包括进行研究项目所涉及的直接费用,以及相当于获批项目开支15%的附加行政费用。
  4. 生物学及医学、工程学及自然科学范畴的最低资助额为每个项目150,000港元 (包括15%的附加行政费用),商学、人文学及社会科学范畴的最低资助额为每个项目100,000港元 (包括15%的附加行政费用)。
申请资格
  1. 颁授本地自资学位院校所聘用的全职教学人员,并于资助发放时与所属院校有一年或以上可续期的聘任合约,以及在该院校有八成或以上时间从事经本地评审本地学位或以上程度课程的工作1,均符合资格提交申请。有关院校须负责诠释并确认申请人是否符合所公布的资格规定。
  2. 每名申请人可以以首席研究员身份于每轮计划递交一份申请。以共同研究员身份递交的申请数目则不设限制。
  3. 共同研究员不设资格规定。任职于同一所或不同颁授本地自资学位院校、教资会资助大学、其他本地或海外院校或机构的人员,均可担任共同研究员。
  4. 鼓励所有符合资格的教学人员,包括年资较浅的教学人员申请此项计划。
1
已被/将被借调到内地/海外的大学或研究院校/机构进行研究,而仍然保留所属院校的全职受薪雇员身份的首席研究员亦符合申请资格。
评审准则

研资局以学术质素为首要审核准则评估建议研究项目。建议研究项目由评审委员会,以及本地及海外专家评审。

申请程序

申请人必须填写相关计划所指定的表格,并经由所属院校提交申请。所有申请须于2025年3月3日(星期一)下午5时或之前送交教资会秘书处。

请按这里参阅计划申请/提名邀请函 (只提供英文版)。
请按这里参阅计划运作架构 (只提供英文版)。
请按这里下载申请表

工作坊

Workshop on Application for Competitive Research Funding Schemes for the Local Self-financing Degree Sector (7 November 2023)(只提供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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