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8三年期大學問責協議
大學問責協議(協議)旨在提升教資會資助大學的問責性及其表現的透明度。教資會與每所大學於2019年簽署了首份適用於2019-22三年期的協議,並分別於2022年及2025年簽署適用於2022-25三年期及2025-28三年期的更新協議。協議除了載列分配2025-28三年期撥款的整體策略性方向和原則外,亦載有各種表現指標,以助教資會根據大學的個別情況而評估其表現。這些指標包括以下五個主要範疇的界別表現衡量標準和院校自定主要表現指標: (i) 學生學習體驗及教與學的質素;(ii) 研究實力及研究院研究課程學生體驗;(iii) 知識共享及轉移與社會參與;(iv) 加強國際化及與內地的連繫;(v)財務穩健、院校社會責任與可持續發展。個別院校的2025-28三年期協議可以在下方下載(只有英文版本):
香港城市大學
大學問責協議
香港浸會大學
大學問責協議
嶺南大學
大學問責協議
香港中文大學
大學問責協議
香港教育大學
大學問責協議
香港理工大學
大學問責協議
香港科技大學
大學問責協議
香港大學
大學問責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