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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三年教資會傑出教學獎遴選委員會成員名單及遴選準則



遴選委員會成員名單

蔡永忠先生(主席)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委員
德勤中國榮譽合夥人

Arnoud De Meyer教授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委員
新加坡管理大學前校長

陳偉佳博士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及質素保證局委員
香港浸會大學附屬學校王錦輝中小學總校長

蘇文藻教授

2022年教資會傑出教學獎得獎者
香港中文大學研究院院長及系統工程與工程管理學系教授

莊芳芬教授

遴選委員會的國際專家
新加坡國立大學英語、語言學及戲劇研究系副教授兼大學城思學院專任導師及蔡天寶社區領袖培育中心主任

遴選準則

遴選委員會將根據以下三項準則進行評審:

(a)採用以學習者為本的教學方式,引導學生參與學習/激發學生學習興趣/為學生帶來正面影響,以及展現卓越的教學能力 ,包括對教學方法有充分認識;明白學生如何學習並採用合適的教學和評核方法,從而達致更佳的學生學習果效;能與學生互動交流,並推動他們積極學習;因應學生不同的學習需要,予以啓發和支援,協助他們建立自信和能力(包括批判性思考、分析技巧和價值觀等);以及在課堂教學表現卓越(包括面授、虛擬和混合環境)。

(b)對所屬範疇有深厚認識,並體現於科目/學科/課程設計 ,包括在院校、跨院校或教資會界別層面上,在課程和學生學習資源(例如課本、電子學習資源)的設計方面,顯示具備有關學科的最新知識,並採用各項以研究為主導的教學方式,達致相輔相成之效;以及制訂合適的學生學習果效並採用創新的教學和評核方法,以協助學生達到預期的學習果效等。

(c)在教學方面的往績、當今成就和領導才幹;以及日後可在其大學及/或其他院校就推動良好教學方法所作出的學術貢獻和影響 ,包括在相關學科參與教學研究及採用創新教學方法;以及於所屬及其他學科及/或大學推動優質教學時能展現領導才幹及以證據為基礎的影響。如被提名人為新晉教學人員,委員會進行評審時,將着重考慮其在教學方面是否具備領導潛能及其往績;至於獲提名的隊伍,委員會則會同時考慮團隊成員各自的貢獻,以及該隊伍於院校內、跨院校或整個界別合作推動良好教學方法所帶來的影響規模及複雜性。每位團隊成員在其大學內推廣其協作項目所作出的貢獻及影響亦會被考慮在內。此外,大學亦可在提名文件內包含團隊成員之間其他先前合作的例子(若該隊伍是因特定項目獲提名);然而,我們亦鼓勵大學提名既新穎又富有創意的協作項目。

上述三項準則沒有特定比重。遴選委員會將按照這些準則,考慮每項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