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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資會公布《香港教資會資助高等教育院校的管治》報告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今日(三月三十日)在政府接納《香港教資會資助高等教育院校的管治》報告的整體方向及建議後,公布有關報告。

教資會主席唐家成欣悉政府接納了教資會的報告,他表示:「教資會一向明白穩健的管治對院校至關重要。隨着完成有關院校財務管治的檢討,教資會認為是適當時候接納教育局於二○一三年十二月的邀請,研究院校管治事宜。」

唐家成相信報告中所識別的國際上高等教育院校管治的良好做法,為教資會資助院校提供了有用的方針和建議。他說:「我深信院校如能採用報告的建議,將有助進一步提升校董會的效能及透明度,並讓校董會成員能更有效掌握其管治角色所需的知識、技巧和規約,從而適當地履行職責。」他強調這次研究不是要審核個別院校管治架構或表現。

報告指出,有效的院校管治讓院校自主和學術自由這些核心價值,平衡向公眾負責後得以鞏固和維護,並可確保公眾對本港資助院校自主權的信心,從而確立院校自主地位的合理性。教資會界別在國際上聲譽甚隆,成就斐然,而良好管治會確保院校繼續蓬勃發展。

他續說:「我衷心感謝Howard Newby爵士襄助,進行有關研究。這份具有真知灼見的報告能夠順利完成,有賴他在大學管治和管理方面的豐富經驗。教資會界別眾多不同主要持份者,特別是八所教資會資助院校的領導層,在研究過程中亦提供了不少切實而寶貴的意見,我們深表謝意。」

隨着政府接納該報告,教資會將成立由Howard Newby爵士領導的工作小組,跟進落實報告的建議。在落實建議的過程中,工作小組會充分諮詢教資會資助院校。

背景資料

教資會於二○○二年三月發表高等教育檢討報告,當中包括建議各院校自行檢討其管治及管理架構(包括校董會)是否切合所需。有關建議獲政府接納後,八所教資會資助院校已完成檢討其管治架構。

在完成檢討有關架構後,教育局認為是合適時機進行進一步研究,集中探討管治做法。應教育局於二○一三年十二月的邀請,教資會進行了有關教資會資助院校管治的研究。是項研究旨在找出國際上有關高等教育院校管治的一些良好做法,以便制定方針和建議,協助教資會資助院校的校董會提升效能和透明度,並使校董會成員更有效掌握其管治角色所需的知識、技巧和規約,從而適當地履行職責。教資會委託了在大學管治及管理方面有豐富經驗的利物浦大學前校長Howard Newby爵士進行有關研究及撰寫報告。Howard Newby爵士亦曾擔任英國布里斯托西英格蘭大學及南安普敦大學校長、英國高等教育資助局總裁及教資會轄下質素保證局委員。

教資會在二○一五年九月通過報告,並在同月呈交予政府考慮。報告的中英文版本已上載教資會網頁:www.ugc.edu.hk。報告建議載於 附件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日(星期三)


附件

建議列表

建議1

院校和政府應考慮制定有關校董會成員培訓和持續專業發展的安排,以便成員掌握更多知識,在履行職責時有據可依。為物色賢能擔當校董一職,院校應各自制定對不同專長要求的準則,並定期予以檢討。教資會與各院校應分別舉辦就任培訓,前者介紹整個界別的事宜,後者則加深成員對有關個別院校的認識。

建議2

為確保校董會成員在履行受信責任時,能在院校自主與向公眾負責之間取得適當及可持續的平衡,教資會應借鑑國際的良好做法,設立機制去探討訂立問責框架文件,規定校長及校董會每年匯報情況。

建議3

校董會在策略規劃方面擔當重要角色,而策略規劃是院校明確訂定其工作優次的過程,並作為校董會評估院校表現的依據。為履行此職責,每所大學應制定一套合時和適切的主要表現指標,讓校董會評估院校按策略計劃議定的優次推行有關工作的進度。

建議4

校董會須通過監督風險管理,信納院校已清楚辨識及有效管理院校的主要風險-財務及校譽風險,這是校董會不可推卸的責任。因此,各院校的校董會應制訂風險管控表,並最少每年檢討一次,如能增加檢討次數,則更理想。

建議5

各院校的校董會應公布轉授職權安排,闡明轄下委員會的分層組織,以及包括一個得校董會信納為可有效地在管理方面監督大學活動的機制,包括恰當的轉授和匯報機制。

建議6

教資會應定期檢討大學管治情況,最好每五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