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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回應有關「2014年研究評審工作」結果公布的查詢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今日(二月五日)回應有關「2014年研究評審工作」結果公布的查詢如下:

學術自由及院校自主是香港珍惜的核心價值,更是香港高等教育界賴以成功的基石。八所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資助院校均是根據本身法例成立的獨立自主機構,各自設有校董會。教資會的《程序便覽》清楚訂明,院校無論在制訂課程與學術水平、甄選教職員與學生、提出與進行研究,以至內部調配資源等方面,均享有自主權。教資會一直遵循《程序便覽》的指引,在恰當地在財務上及對公眾問責的前提下,支持並維護學術自由和院校自主。

教學及行政事宜屬於教資會資助院校的自主範圍,院校可根據本身的法例及內部程序處理。院校須以公眾利益為依歸,並為本身的決定負責,與此同時,教資會呼籲社會繼續尊重院校自主。

關於「2014年研究評審工作」的結果公布,評審結果在二○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的公告前,均絕對保密。所有相關機密文件在教資會召開會議後,隨即交回教資會秘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