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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資會公布《展望香港高等教育體系》報告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今日(2010年12月1日)向政府提交《展望香港高等教育體系》的報告。

教資會主席史美倫在記者會上說:「教資會很高興於今天向政府呈交這份檢討報告。經過廣泛諮詢後,我們從不同的持份者收集到很多有用意見,有助我們思考各種有關專上教育界的議題。我們進行是次檢討的目的是希望審視整個界別的現況,為專上教育界的未來發展策略提出建議。」

教資會主席說:「近年,政府繼續支持教資會界別,同時鼓勵私營界別提供專上教育。這個政策推動香港專上教育體系蓬勃發展;學生完成中學課程後,較以前有更多升學機會。教資會深信香港現時有需要整合專上教育體系,為學生提供明確的升學途徑。這個升學架構應設有健全的學分累積及轉移制度,以及更多公帑資助的高年級學額。我們喜見行政長官在最近發表的施政報告中宣布,將這些學額倍增至每年四千個。」

她續稱:「高等教育界應致力保持香港既為國際城市、又能與內地體系保持密切關係的獨特之處。要做到這點,我們必須提升教學人員、學生和課程方面的國際特質;我們不但要訓練本地學生的兩文三語能力,更需要培養他們於全球化世界中的競爭力。」

為進行這次檢討,教資會成立了高等教育檢討小組(檢討小組)。檢討小組召集人Sir Colin Lucas接着說:「我們認為本港的專上教育體系發展健全。但界別也面對各種挑戰,從體系層面而言,界別需要更連貫一致的監察制度;就接受專上教育的機會而言,有必要提升公帑資助和自資界別之間各組別的銜接,以利便學生升學。」

Sir Colin說:「香港一向是一個國際都會,這點對於高等教育界也很重要。該界別應發展更多結合亞洲及西方觀點的研究及研究院課程,並深化與內地(特別是珠江三角洲地區)的合作。政府除了提供額外資源以實施這些措施外,亦須與院校攜手合作,以期儘快為本地與非本地生提供更多宿位。我們亦希望通過提供更多高質素的交流活動,擴闊本地生的視野。」

史女士說:「報告提出了一些建議,以協助教資會資助院校為香港的整體利益而在教學和研究方面精益求精。我們也思考了界別現行的架構(包括教資會本身的角色)是否切合所需,並向政府提出了兩項主要建議,包括成立一個類似教資會的機構,負責專上教育體系內的非公帑資助環節;以及為整個專上教育體系設立一個統一質素保證機構。而教育局應擔當涵蓋整個專上教育界別的工作。」

教資會主席補充說:「我們期望這報告和其中的建議可協助政府當局和公眾人士探討香港專上教育體系的發展策略。我們也期望本報告能促使社會各界積極思考和討論這個重要課題,讓該界別和香港整體邁向更美好的將來。」

檢討的背景資料

2002年發表的《香港高等教育》報告建議教資會對界別進行另一次檢討,而教資會在2009年着手進行這份工作。是次檢討不但評估了2002年檢討報告的實施情況(該檢討主要着眼於教資會界別),在得到政府的同意後,本檢討的範圍已擴大至整個專上教育界。

檢討由高等教育檢討小組負責推行,該小組由教資會本地及海外委員組成(小組的職權範圍和成員名單已上載至教資會網站:http://www.ugc.edu.hk/big5/ugc/about/organisation/membership/herg.html)。教資會在多次會議上討論本報告的各方面內容,並全面通過本報告。

在檢討期間,檢討小組委託了顧問,就世界其他地區的高等教育發展撰寫報告。小組亦進行了廣泛的諮詢,包括在2009年5月邀請公眾人士提交書面意見、於2009和2010年舉行數次諮詢會,以及與專上教育界的主要持份者面談。檢討小組收集到的意見有助教資會擬備本報告的內容和建議。

教資會呈交了本報告予政府,報告亦同步向公眾發布。報告已上載至教資會網站:(http://www.ugc.edu.hk/big5/ugc/about/publications/major_reports.html)。報告內的建議一覽表載於附件


教資會秘書處
2010年12月1日

附件

建議一覽表

  1. 在制訂策略和作出規劃時,政府應把整個專上教育界的各個環節(包括私立及公帑資助院校),視為一個單一而互相緊扣的體系。
  2. 政府應成立一個監察機構,負責監察專上教育體系內的非公帑資助環節。
  3. 整個專上教育體系中各院校的角色應有明確的區別,以確保課程類別的多元性。
  4. 必須更明確界定副學士的性質及其在專上教育體系各類資歷中所佔的位置。
  5. 應令學生在整個專上教育體系和體系內各環節之間的升學途徑,包括在不同時間重返體系升學的途徑,更為清晰。
  6. 應為整個專上教育體系設立透明而可靠的學分累積及轉移制度。
  7. 政府應取消或大為放寬根據人力需求分配第一年學士學位課程學額的規定。
  8. 政府當局應全面檢討專上教育體系各環節日後如何提供終身學習機會,以及這些機會應如何分布。
  9. 教資會資助院校應盡快檢討,按需要制訂和實施國際化策略。教資會應根據與院校同意的主要表現指標,監察每間院校的表現。政府應採取推動國際化的策略,包括與大學的合作。政府與院校雙方都應作出長期和持續的承擔,貫徹實行這些策略。
  10. 政府與大學及教資會應成立論壇,以便各方合作制訂和推行有效的政策和措施,以及推廣良好做法,有效促進香港高等教育界的國際化。
  11. 政府應增設一項經常性撥款予教資會,用以支持教資會資助院校推行國際化措施;撥款應透過教務發展計劃程序分配予各院校。
  12. 大學應制訂適當的推廣策略,以招收國際學生。政府應通過海外官方辦事處,積極支持大學這方面的工作。
  13. 政府應盡快與院校攜手合作,為本地及非本地生提供更多宿位。
  14. 教資會資助院校須提供更多配套資源和機會,幫助非本地學生更好地融入本地學生群體。
  15. 院校應大幅增加為本地學生提供的海外學習機會和種類。院校應獲撥款作此用途,這些活動應可計算學分。
  16. 院校須加倍努力,確保學生的兩文(中文及英文)和三語(廣東話、普通話及英文)能力。
  17. 教資會資助院校應積極維持其教學人員的國際化。
  18. 高等教育界應與非本地院校發展多個共同出資和聘任人員的國際中心,以發展匯合亞洲及西方觀點的高質素研究及研究生課程。
  19. 院校應制定明確的策略,以便與內地(特別是珠江三角洲)建立不同形式的關係。
  20. 政府應主動與內地有關部門磋商,以期放寬對本港與內地院校的教學和研究合作的規管要求,尤以研究經費的可攜性問題為重要。
  21. 教資會應善用各種工具,在體系層面和撥款機制層面,評估並獎勵卓越的教學表現;並應制定覆蓋整個界別的調查和有關學生學習成果的評估機制,並公布有關結果。
  22. 教資會資助院校在評核教學人員的表現時,應同樣重視教學與研究的才能。各大學應共同考慮設立專業社羣,推動整個界別在教與學方面的合作。
  23. 教資會資助院校應盡量採用是次檢討提出的方法,為教學人員提供專業發展機會,以及加強教學與研究的聯繫,藉此提升教與學質素。院校應在2015年或之前匯報進展。
  24. 政府應進一步發展其研發政策,以確保該政策能更有效配合政府銳意發展的四項支柱產業及六項新優勢產業。
  25. 應逐步增加以角逐方式分配的研究撥款及資源。
  26. 教資會應定期檢討應否容許私立大學角逐研究撥款。
  27. 教資會資助院校應實行角色劃分,以確保公共資源調配得宜。
  28. 教資會應藉着撥款機制,評估和加強院校的角色劃分和它們履行角色的表現。
  29. 教資會應修訂撥款機制,改為以經評核的成果和果效質素為依據,減輕現時院校承受的規管負擔。
  30. 撥款機制應體現對高質素的教學果效的重視。
  31. 教資會在進行下一輪研究評審工作前,應全面檢討定期進行該項工作的實際效用。
  32. 教資會應採取適當方法,評核研究院研究課程畢業生的質素,作為分配研究院研究學額的考慮因素。
  33. 教資會資助院校不應運用公帑補貼自資教育活動。教資會資助院校與開辦自資課程的校內部門或附屬機構(例如社區學院)之間的財務關係,應該更具透明度。
  34. 教資會資助院校營辦的社區學院應在本建議獲接納後起計三年內,完全脫離所屬院校。
  35. 應為整個專上教育體系設立一個統一質素保證機構。
  36. 該統一機構應整合整個體系的質素評核、驗證和評審的方法和模式。
  37. 為整個體系制訂學分累積及轉移制度時,必須確保不同級別的課程和不同院校的同級課程可互相銜接。
  38. 應提高質素評核的透明度和公開披露更多資料,幫助市民作出更明智的選擇。
  39. 應成立一個由教育局局長領導的統籌委員會,成員包括專上教育界各監察機構的主席。
  40. 政府當局應提供合適及充足的人力及財政資源予教育局,以便該局擔當監察整個專上教育界的新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