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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評審工作小組

職權範圍

研究評審工作小組隸屬研究小組,以:

    1. 推行2026年研究評審工作,並通過研究小組,就撥款以外的研究評審工作事宜,向教資會提供意見。小組會考慮教資會議定的研究評審工作目標、原則及框架;以及視乎需要,就研究策略及研究政策的事宜,向研究小組尋求指引;

    2. 監察2026年研究評審工作的執行,並就諮詢、提交項目和進行評審的指引及程序、設立評審小組和開發/提升研究評審工作電子系統等管理和運作事宜,提供引導;

    3. 因應國際研究評審趨勢以及2026年研究評審工作諮詢過程收集的意見,為香港未來的研究評審方式提供意見;以及

    4. 向研究小組及教資會匯報研究評審工作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