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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研究生學費豁免計劃
最新資訊
現已接受申請,詳情請參閱邀請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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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宗旨

由2018/19學年起,政府為修讀教資會資助研究院研究課程的所有本地全日制學生提供學費豁免。凡修讀有關課程的合資格本地學生將獲豁免學費。

學費豁免之目的是鼓勵更多本地學生報讀研究院研究課程,從而培育本地研究專才,以維持香港的競爭力,並推動本港高等教育界別的發展。

計劃知多啲

本計劃為所有修讀有關課程的合資格本地全日制學生提供免入息審查學費豁免,所得回應也非常正面;計劃細則包括:

  1. 合資格的學生將無須繳交學費。
  2. 受惠人數不設上限。
  3. 學費豁免計劃涵蓋教資會資助的研究院研究課程,包括下列標準修業期內的學費:
    1. 哲學碩士課程 – 2年;
    2. 哲學博士課程(如學生已取得研究型碩士學位) – 3年;及
    3. 哲學博士課程(如學生沒有取得研究型碩士學位) – 4年。
  4. 如學生完成哲學碩士課程後再修讀哲學博士課程,該學生亦符合資格獲得兩項課程的學費豁免。

本學費豁免計劃已在2018/19學年(即2018年7月1日起)開始推行。

現時各大學開辦的所有兼讀制研究院研究課程並非由教資會資助。

申請資格

如欲獲得本地研究生學費豁免,學生必須符合以下資格:

  1. 於下列教資會資助大學修讀教資會資助研究院研究課程的本地全日制學生:
    1. 香港城巿大學;
    2. 香港浸會大學;
    3. 嶺南大學;
    4. 香港中文大學;
    5. 香港教育大學;
    6. 香港理工大學;
    7. 香港科技大學;及
    8. 香港大學。
  2. 有關課程的在讀生和新生均符合資格。

有關本地學生及非本地學生的定義,請瀏覽以下網址:
https://www.jupas.edu.hk/tc/page/detail/3670/#def_nls

為避免雙重得益,如學生已獲其他計劃豁免繳交有關課程的全部學費,將不符合資格獲得學費豁免。.

  1. 若學生只獲豁免繳交部份學費,有關學生仍然符合資格獲得豁免餘下部份的學費。
  2. 如學生獲得獎學金、獎金或津貼,而其目的並非用以支付有關課程的學費,將不影響該學生獲得本計劃學費豁免的資格。

如有任何爭議,將以教資會和教資會秘書處最終決定為準。

評審準則
其他學生資助

受本學費豁免計劃涵蓋的學生,將不符合資格申請學生資助處的「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以支付學費。然而,若有關學生符合上述計劃所訂的資格,申請該計劃內經入息審查的助學金和貸款,有關學生則仍可申請資助以支付學業開支和生活費。

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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