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2018/19學年起,政府為修讀教資會資助研究院研究課程的所有本地全日制學生提供學費豁免。凡修讀有關課程的合資格本地學生將獲豁免學費。
學費豁免之目的是鼓勵更多本地學生報讀研究院研究課程,從而培育本地研究專才,以維持香港的競爭力,並推動本港高等教育界別的發展。
本計劃為所有修讀有關課程的合資格本地全日制學生提供免入息審查學費豁免,所得回應也非常正面;計劃細則包括:
本學費豁免計劃已在2018/19學年(即2018年7月1日起)開始推行。
現時各大學開辦的所有兼讀制研究院研究課程並非由教資會資助。
如欲獲得本地研究生學費豁免,學生必須符合以下資格:
有關本地學生及非本地學生的定義,請瀏覽以下網址:
https://www.jupas.edu.hk/tc/page/detail/3670/#def_nls
此外,政府已於2025年7月31日公布有關政府資助專上課程收生學額和資助申請資格的修訂:設立兩個學費類別,並修訂有關申請資格準則。有關修訂適用於2027/28及以後學年(2027/28學年的申請周期於2026年10月開始),讓受影響人士有合理時間自行作出規劃,並讓大學聯合招生處和各院校入學事務處有足夠時間作相應的行政安排。
有關修訂設立兩個學費類別。第I類別為獲資助的學費。持有下列文件的人士符合資格申請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資助大學研究院研究課程的學費豁免:
第II類別為不獲資助的學費,適用於不符合上述第一類別資格準則的人士,包括:
第II類別人士仍可以申請報讀教資會資助大學研究院研究課程,惟不獲學費豁免。
政府會就上述修訂設立過渡安排,即在2027/28學年(申請周期於2026年10月開始)的居港規定設為一年,2028/29學年起才正式實行兩年的居港規定。
有關2027/28及以後學年政府資助專上課程學額和資助申請資格的修訂的公布原文,請瀏覽以下網址: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507/31/P2025073100288.htm
為避免雙重得益,如學生已獲其他計劃豁免繳交有關課程的全部學費,將不符合資格獲得學費豁免。.
如有任何爭議,將以教資會和教資會秘書處最終決定為準。
受本學費豁免計劃涵蓋的學生,將不符合資格申請學生資助處的「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以支付學費。然而,若有關學生符合上述計劃所訂的資格,申請該計劃內經入息審查的助學金和貸款,有關學生則仍可申請資助以支付學業開支和生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