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研究生學費豁免計劃
計劃
在2018/19學年起,政府會為修讀教資會資助研究院研究課程的所有本地學生提供學費豁免。凡修讀有關課程的合資格本地學生將獲豁免學費。
目的
學費豁免的目的是鼓勵更多本地學生報讀研究院研究課程,從而培育本地研究專才,以維持香港的競爭力,並推動本港高等教育界別的發展。
學費豁免計劃詳情
- 計劃會為所有修讀有關課程的合資格本地學生提供免入息審查學費豁免。
- 合資格的學生將獲豁免繳交全部學費。
- 受惠人數不設上限。
- 學費豁免計劃涵蓋教資會資助的研究院研究課程在下列標準修業期內的學費 –
- 如學生完成哲學碩士課程後再修讀哲學博士課程,有關學生將會符合資格獲得兩項課程的學費豁免。
- 學費豁免計劃會在2018/19學年(即2018年7月1日起)開始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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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哲學碩士課程 – 2年;
- 哲學博士課程(如學生已取得研究型碩士學位) – 3年;及
- 哲學博士課程(如學生沒有取得研究型碩士學位) – 4年。
資格
- 於下列教資會資助大學修讀有關課程的本地學生均符合資格獲得學費豁免–
- 持有下述由入境事務處處長簽發的簽證的非本地學生不符合資格–
- 學生簽證/或進入許可
- 「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 (IANG) 入境簽證;或
- 受養人簽證*
- 有關課程的在讀生和新生均符合資格。
- 為避免雙重得益,如學生已獲其他計劃豁免繳交有關課程的全部學費,將不符合資格獲得學費豁免。
- 如有任何爭議,將以教資會和教資會秘書處最終決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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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城巿大學;
- 香港浸會大學;
- 嶺南大學;
- 香港中文大學;
- 香港教育大學;
- 香港理工大學;
- 香港科技大學;及
- 香港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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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適用於在獲發該簽證時已年滿18歲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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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學生只獲豁免繳交部份學費,有關學生仍然符合資格獲得豁免餘下部份的學費。
- 如學生獲得獎學金、獎金或津貼而其目的並非支付有關課程的學費,將不影響該學生的資格獲得本計劃
的學費豁免。
其他學生資助
受本學費豁免計劃涵蓋的學生將不符合資格申請學生資助處的「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的資助以支付學費。然而,若有關學生符合上述計劃所訂的資格,申請該計劃內經入息審查的助學金和貸款,有關學生則仍可申請資助以支付學業開支和生活費。
查詢
請向相關課程的大學研究院或教務處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