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地學生及非本地學生的定義,請瀏覽以下網址:

https://www.jupas.edu.hk/tc/page/detail/3670/#def_nls

教資會資助研究院研究課程主要包括所有現時學費為每年港幣42,100的全日制哲學博士(PhD)課程及哲學碩士(MPhil)課程。然而,有少部分按國際慣例定名(即沒有以哲學博士(PhD)或哲學碩士(MPhil)定名)的研究課程,亦屬於教資會資助研究院研究課程,例如音樂碩士、音樂博士及藝術碩士課程等。現時各大學開辦的所有兼讀制研究院研究課程並非由教資會資助。 學生可參閱各大學的網頁或聯絡有關大學查詢:

香港城巿大學
周亦卿研究生院

電話: (852) 3442 9076

傳真: (852) 3442 0332

電郵:  sg@cityu.edu.hk

香港浸會大學
研究院

傳真: (852) 3411 6628

電郵:  gs@hkbu.edu.hk

嶺南大學
教務處

電話: (852) 2616 8750

傳真: (852) 2572 5178 或 (852) 2463 9104

電郵:  registry@LN.edu.hk

香港中文大學
研究院

電話: (852) 3943 8976

傳真: (852) 2603 5779

電郵:  gradschool@cuhk.edu.hk

香港教育大學
研究生院

電話: (852) 2948 7283 或 (852) 2948 6611

傳真: (852) 2948 6619

電郵:  rpg@eduhk.hk

香港理工大學
研究事務處

電話: (852) 3400 3635

傳真: (852) 2355 7651

電郵:  roro@polyu.edu.hk

香港科技大學
霍英東研究生院

電話: (852) 2623 1120

傳真: (852) 3521 0049

查詢表格: pg.ust.hk/enquiry

香港大學
研究學院

電話: (852) 2857 3470

傳真: (852) 2857 3543

電郵:  gradsch@hku.hk

大學會直接豁免所有修讀教資會資助研究院研究課程的合資格本地學生的學費,學生毋需作出申請。
如研究生未能於一般修業期內完成課程[哲學碩士課程的標準修業期為兩年,哲學博士課程的標準修業期則為三年(如學生具備研究型碩士學位)或四年(如學生不具備研究型碩士學位)],其延期部份的學費不會獲得豁免。
通常學生在暫停學業期間不用繳交學費,然而大學或會收取行政費用(例如:留位費),個別大學收取的數額會有所差異。學費豁免計劃並不涵蓋因暫停學業而需繳付的行政費用。
學費豁免計劃旨在豁免合資格的本地研究生的學費,如學生已獲大學豁免/由其他經費來源支付全部學費,本計劃將無須豁免有關學生的學費。不過,如學生只獲豁免部份學費,本計劃將會豁免其餘下的學費部份。
不會。即使研究生同時獲得香港博士研究生獎學金計劃或其他獎學金的資助,如有關獎學金並不涵蓋研究課程的學費支出,該研究生仍可在本計劃下獲得學費豁免。
受惠於新學費豁免計劃的本地生已不用再向「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申請學費資助。然而,若有關學生符合該計劃所訂的資格,則仍可以申請該計劃內經入息審查的助學金和貸款,以支付學習支出和生活費。
學費豁免計劃只涵蓋教資會資助大學所開辦的教資會資助研究院研究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