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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院校發展計劃
最新資訊
現已接受申請,詳情請參閱邀請函。
重要日期
計劃宗旨

跨院校發展計劃旨在提升頒授本地自資學位院校教學人員的研究能力,讓他們在各自的專研範疇了解最新發展和具挑戰性的研究題目。

計劃知多啲
  1. 由首席研究員呈交或聯同協作的本地自資學位院校的聯合首席研究員共同呈交申請,舉辦為期數天至數星期不等的工作坊或短期課程。建議的活動應能讓參加者在訪問學者或專家的指導下,進行重點研究和深入的 學術交流。有關活動應公開讓其他頒授本地自資學位院校,以至所有本地院校參加。
  2. 研究項目為期最長一年。
  3. 資助包括籌辦工作坊或短期課程所涉及的直接費用,以及相當於獲批項目開支15%的附加行政費用。
  4. 獲批項目不設最高或最低資助額。獲批資助金額須視乎建議項目提出的理據。
申請資格
  1. 頒授本地自資學位院校所聘用的全職教學人員,並於資助發放時與所屬院校有一年或以上可續期的聘任合約,以及在該院校有八成或以上時間從事經本地評審本地學位或以上程度課程的工作1 的研究人員可以以首席研究員/聯合首席研究員身份提交申請。有關院校須負責詮釋並確認申請人是否符合所公布的資格規定。
  2. 每名申請人可以以首席研究員身份於每輪計劃遞交一份申請。以聯合首席研究員或共同研究員身份遞交的申請數目則不設限制。
  3. 共同研究員不設資格規定。任職於同一所或不同頒授本地自資學位院校、教資會資助大學、其他本地或海外院校或機構的人員,均可擔任共同研究員。
  4. 鼓勵所有符合資格的教學人員申請此項計劃。
1
已被/將被借調到內地/海外的大學或研究院校/機構進行研究,而仍然保留所屬院校的全職受薪僱員身份的首席研究員/聯合首席研究員亦符合申請資格。
評審準則

審核準則如下:

  1. 學術價值;
  2. 與現正開辦或積極籌劃中的研究或教育課程的相關性;
  3. 預期有興趣參加者的數目;
  4. 院校提供的支援等。

建議研究項目由評審委員會,以及本地與海外專家評審。

申請程序

申請人必須填寫相關計劃所指定的表格,並經由所屬院校提交申請。所有申請須於2025年3月3日(星期一)下午5時或之前送交教資會秘書處。

請按這裡參閱計劃申請/提名邀請函 (只提供英文版)。
請按這裡參閱計劃運作架構 (只提供英文版)。
請按這裡下載申請表

工作坊

Workshop on Application for Competitive Research Funding Schemes for the Local Self-financing Degree Sector (7 November 2023)(只提供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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