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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發展計劃協作研究撥款
最新資訊
現已接受申請,詳情請參閱邀請函。
重要日期
計劃宗旨

院校發展計劃協作研究撥款旨在鼓勵及協助頒授本地自資學位院校進行合作研究,包括涉及兩間或以上自資院校1及/或個別院校內不同學科2的合作研究,從而在學術水平、質素、領域及/或進度上提升自資院校的研究成果。

1
對於跨院校的研究項目,項目團隊還應至少有一個來自項目統籌人所屬院校外的其中一間頒授本地自資學位院校的聯合首席研究員。
2
對於跨學科的研究項目,研究項目應至少涵蓋來自不同學科中的兩個不同研究領域。
計劃知多啲
  1. 這計劃不設院校申請限額。研資局鼓勵院校先篩選出具高學術水平的申請,才向研資局呈交。
  2. 研究項目通常為期三年。
  3. 資助包括進行研究項目所涉及的直接費用,以及相當於獲批項目開支15%的附加行政費用。
  4. 每個項目的總資助額在2,000,000港元至10,000,000港元(包括15%的附加行政費用)之間。
申請資格
  1. 申請人須以項目統籌人身份提出申請,其他聯合申請人則被視作聯合首席研究員。每名聯合首席研究員須有明確、清晰及實質的任務。
  2. 頒授本地自資學位院校所聘用的全職教學人員,並於資助發放時,與所屬院校有一年或以上可續期的聘任合約3,以及在該院校有八成或以上時間從事經本地評審本地學位或以上程度課程的工作4的研究人員可以以項目統籌人/聯合首席研究員身分提交申請。有關院校須負責詮釋並確認申請人是否符合所公佈的資格規定。
  3. 每名申請人可以以項目統籌人身分於每輪計劃遞交一份申請。以聯合首席研究員或共同研究員身份遞交的申請數目則不設限制。惟聯合首席研究員需在申請表上申報其所有研究計劃或項目,並証明他/她能夠充分兼顧每個受資助項目。
  4. 共同研究員不設資格規定。任職於同一所或不同頒授本地自資學位院校、教資會資助大學、其他本地或海外院校或機構的人員,均可擔任共同研究員。
  5. 為鼓勵頒授本地自資學位院校進行跨院校及/或跨領域的合作研究,沒有聯合首席研究員的申請將不會被接納。
3
教資會資助大學的教學人員可擔任項目的聯合首席研究員。由於研究經費只用作資助自資學位界別,項目撥款不能被轉移至教資會界別院校。
4
已被/將被借調到內地/海外的大學或研究院校/機構進行研究,而仍然保留所屬院校的全職受薪僱員身份的項目統籌人/聯合首席研究員亦符合申請資格。
評審準則

審核準則如下:

  1. 學術價值;
  2. 計劃的長遠目標及發展成優勢領域的潛力;
  3. 參與研究人員、團體及其院校在項目中產生協同效應的機會;
  4. 建議的可行性,特別在項目管理方面。重要考慮因素包括研究團隊能否建立有效的管治架構,以監察協作工作和確保資源得以審慎運用;
  5. 建議的潛在研究影響,指研究能為學術以外的領域,包括經濟、社會、文化、公共政策或服務、衞生、環境或生活質素所帶來實質的貢獻、有益的影響、有價值的 變化或優勢。當中可包括對社會和經濟有影響力的研究,能轉化為產品及服務的研究,以及配合重要政策、社區和社會發展目標的研究。

每個入選的申請,相關研究團隊會獲邀進行遴選面試。

申請程序

申請人必須填寫相關計劃所指定的表格,並經由所屬院校提交申請。所有申請須於2025年3月3日(星期一)下午5時或之前送交教資會秘書處。

請按這裡參閱計劃申請/提名邀請函 (只提供英文版)。
請按這裡參閱計劃運作架構 (只提供英文版)。
請按這裡下載申請表

工作坊

Workshop on Application for Competitive Research Funding Schemes for the Local Self-financing Degree Sector (7 November 2023)(只提供英文版)

重要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