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1998年開始,研資局及法國駐港澳總領事館合辦法國與香港合作硏究計劃,為香港及法國兩地學者提供一至兩年旅遊補助金,促進兩地學者在學術研究上的合作。另外,為加強兩地學者通過發表其近期及未公開的研究工作並發展新的合作,計劃另設會議/工作坊補助金。唯研資局及法國駐港澳總領事館不會就雙方學者進行交流/訪問或會議/工作坊的方式負責。
計劃不設申請限額,香港八所教資會資助大學也可遞交申請。作為首席研究員的申請者每年只能遞交一份申請,唯可同時兼任其他申請者的項目成員。
香港的首席研究員可以藉着研資局的旅遊補助金,帶同研究生到法國的夥伴院校實地進行研究及交流,作為培訓及增加研究生於外地交流的經驗。每年年度計劃預算為$1,020,000港元,其中$150,000港元用於香港舉行的會議/工作坊補助金。如項目申請涉及帶同研究生到法國進行研究及交流,每年的旅遊補助金最多為$45,000港元,如申請不涉及帶同研究生到法國進行研究及交流,每年的旅遊補助金最多則為$31,250港元。歡迎香港及法國學術機構/公司向申請此計劃之學者提供額外資助。
作為首席研究員的香港申請者應完全符合研資局優配研究金的申請資格。
旅遊補助
研資局與法國駐港澳總領事館會根據以下標準作評選準則﹕
會議/工作坊補助
研資局與法國駐港澳總領事館會根據以下標準作評選準則﹕
研資局與法國駐港澳總領事館將一同審核申請,只有被研資局及法國駐港澳總領事館一同選中的申請,方可獲發資助。
旅遊補助
香港及法國申請者須同時遞交申請:
香港及法國申請者請確保申請資料充足及一致,方便評估。截止申請後,研資局不會接受資料的補充或更改。法國駐港澳總領事館會核對由研資局轉交的申請文件,如發現資料不符,該項申請將有機會被取消。
如不符合建議書格式及/或頁數限制,是項申請將會被取消資格。
會議/工作坊補助
香港及法國申請者(項目主要負責人、合辦人)須同時遞交申請,程序與申請旅遊補助相同。
請按這裡參閱有關邀請函(只提供英文版)。
如要下載旅遊補助申請表,請按這裡。
如要下載會議/工作坊補助申請表,請按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