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主頁 > 資助機會 > 傑出青年學者計劃
傑出青年學者計劃
最新資訊
現已接受申請,詳情請參閱邀請函。
重要日期
計劃宗旨

傑出青年學者計劃於2012/13年度成立,旨在培育新進學者,幫助他們為日後的教學及研究事業作好準備

計劃知多啲
  1. 申請人於其首年全職從事教學工作,可申請為期最多五年的研究項目;若其於第二年全職從事教學工作,可申請為期最多四年的研究項目;若其於第三年全職從事教學工作,可申請為期最多三年的研究項目;以研資局決定為準;
  2. 獲撥款資助的項目,如果其研究計劃被評定為「傑出」級別及其提出的「教育計劃」被評定為滿意級別,該學者將可以獲得「傑出青年學者獎」;除了獨立研究的資金外,獲獎學者將額外獲得10萬元以作發展教育活動,包括用以培訓學士課程學生進行研究之用。而其他獲撥款資助的項目,如果其提出的「教育計劃」被評定為滿意級別,該學者亦可以獲得額外5萬元以作發展教育活動;
  3. 申請人不可將任可人員列作為共同研究員;
  4. 每個學科小組會議會安排獨立環節,審批傑出青年學者計劃的申請,以確保新進學者只會與此計劃內的其他申請人競爭,而非與優配研究金的申請人競爭
申請資格
評審準則

研資局的主要目標是盡量運用所得的撥款,資助更多值得進行的不同範疇研究項目。然而,具有特殊價值的項目,可獲得較多撥款。

研資局按以下準則審核角逐撥款的研究項目:

  1. 學術質素 / 價值;
    1. 研究建議在科學和學術上的價值
    2. 首席研究員的資歷和研究成就
    3. 原創性
    4. 研究項目能否在建議的時間內完成
  2. 院校的承擔;
  3. 對學術/專業發展的貢獻(如適用);
  4. 能否應用於社會、文化或經濟方面;以及
  5. 是否可以或可能得到研資局以外機構的資助。

如兩項申請在其他方面不相上下,研資局會以學術質素 / 價值為評審研究項目的首要準則。研資局在審批補助金申請時,也會考慮有關項目是否可以從其他渠道得到資助,因為有些學科較易獲得私營機構資助。

申請程序

2025/26年度傑出青年學者計劃(ECS)的申請截止日期為2024年11月1日。

請按這裡閱讀研資局秘書致各教資會資助大學校長的信件(只提供英文版)。

如要下載最新表格,請按這裡。

常見問題
重要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