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計劃旨在鼓勵香港與新加坡學者進行具創新思維的合作研究。
本計劃設有以下三個研究主題,包括:
本計劃將採用兩個階段的方式鼓勵具創新思維、高風險及高回報的研究項目。第一階段將會資助10個研究項目進行為期24個月的研究,每個香港申請者最高可獲100萬港元的資助。新加坡創新科技局與研究資助局將於第21個月進行聯席審查並挑選最多3個研究項目進行為期36個月的第二期研究。獲選進行第二期研究的香港申請者最高可獲額外的180萬港元的資助。
香港申請者須符合研資局優配研究金的申請資格。新加坡申請者應向新加坡科技研究局查詢申請資格。聯合申請必須同時符合研資局及新加坡科技研究局的要求,方獲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