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期 :2004年5月
新一轮研究资助已获审批
九项研究计划获拨款2,750万
学者评审政策不时作出检讨
建立「简单」途径纾缓资讯流通瓶颈
普通镭射二极管的新用途─ 开启全光网络
新天线设计减低体积与幅射量
演算法提高通讯表现
新型滤波器成功应用于卫星定位系统终端机
无线电话线路日趋微型化

研资局不时检讨资助计划的学者评审制度,以下问答讨论了一般政策的重点:

资助申请的校外评审人员是怎样挑选的?

校外评审人员通常由研资局的有关学科小组成员提名,也可来自各个申请项目的首席研究员提名的人选,以及研资局资料库中的名单。任何人如在以前曾按申请者所属院校的要求审核过有关的研究项目,皆不得为研资局评审同一个申请项目。而校外评审人员亦须申报与首席研究员或其所属院校的重要利益关系。

研资局如何确保申请者与其提名的评审员并无利益冲突?

申请者必须在研究资助申请表上申报与其提名的评审员任何现有或既有的重要连系。申请资助的所有申请者(即首席研究员及共同研究员)均有共同责任,全面及如实作出申报。研资局建议申请人不要提名有疑问的人选。任何未能恪守申报要求的申请,均可能被取消资格。在任何情况下,未能全面及如实申报与评审员的关系,将对首席研究员有不良影响。将来研资局审核同一位首席研究员的申请时,其过去的纪录也在考虑之列,若情况严重,研资局保留最终权利取消有关研究员的申请资格。

研资局会否再委任相同的校外评审员审核再度提交的申请?

评审员的挑选完全由有关的学科小组成员负责。如果他们认为适合,学科小组成员可选用相同的评审员审核再度提交的申请。 根据研资局现行的政策,再度提交的申请在进行学者评审时将当作新申请般处理,亦将按等同新申请的程序进行审核。因此,学科小组虽然会考虑申请人就先前审核中评审人员评语所作的回应,但无须委任同一组校外评审人员。

可否缩短学者评审的程序?

研资局秘书处正检讨是否可以缩短评审员回覆及交还评核报告的时间,以精简学者评审的程序。长远而言,在角逐研究用途补助金电子处理系统全面启用后,有关运作的效率将大幅提升。该系统于2002年6月推出,用以处理提交予自然科学学科小组的角逐研究用途补助金申请。研资局将检讨现时评审员经该系统交还评核报告的回应率,若结果理想,该系统会于2004年6月扩展至工程学学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