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期 :2004年5月
新一輪研究資助已獲審批
九項研究計劃獲撥款2,750萬
學者評審政策不時作出檢討
建立「簡單」途徑紓緩資訊流通瓶頸
普通鐳射二極管的新用途─ 開啟全光網絡
新天線設計減低體積與幅射量
演算法提高通訊表現
新型濾波器成功應用於衛星定位系統終端機
無線電話線路日趨微型化

研資局不時檢討資助計劃的學者評審制度,以下問答討論了一般政策的重點:

資助申請的校外評審人員是怎樣挑選的?

校外評審人員通常由研資局的有關學科小組成員提名,也可來自各個申請項目的首席研究員提名的人選,以及研資局資料庫中的名單。任何人如在以前曾按申請者所屬院校的要求審核過有關的研究項目,皆不得為研資局評審同一個申請項目。而校外評審人員亦須申報與首席研究員或其所屬院校的重要利益關係。

研資局如何確保申請者與其提名的評審員並無利益衝突?

申請者必須在研究資助申請表上申報與其提名的評審員任何現有或既有的重要連繫。申請資助的所有申請者(即首席研究員及共同研究員)均有共同責任,全面及如實作出申報。研資局建議申請人不要提名有疑問的人選。任何未能恪守申報要求的申請,均可能被取消資格。在任何情況下,未能全面及如實申報與評審員的關係,將對首席研究員有不良影響。將來研資局審核同一位首席研究員的申請時,其過去的紀錄也在考慮之列,若情況嚴重,研資局保留最終權利取消有關研究員的申請資格。

研資局會否再委任相同的校外評審員審核再度提交的申請?

評審員的挑選完全由有關的學科小組成員負責。如果他們認為適合,學科小組成員可選用相同的評審員審核再度提交的申請。 根據研資局現行的政策,再度提交的申請在進行學者評審時將當作新申請般處理,亦將按等同新申請的程序進行審核。因此,學科小組雖然會考慮申請人就先前審核中評審人員評語所作的回應,但無須委任同一組校外評審人員。

可否縮短學者評審的程序?

研資局秘書處正檢討是否可以縮短評審員回覆及交還評核報告的時間,以精簡學者評審的程序。長遠而言,在角逐研究用途補助金電子處理系統全面啟用後,有關運作的效率將大幅提升。該系統於2002年6月推出,用以處理提交予自然科學學科小組的角逐研究用途補助金申請。研資局將檢討現時評審員經該系統交還評核報告的回應率,若結果理想,該系統會於2004年6月擴展至工程學學科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