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8三年期大学问责协议
大学问责协议(协议)旨在提升教资会资助大学的问责性及其表现的透明度。教资会与每所大学于2019年签署了首份适用于2019-22三年期的协议,并分别于2022年及2025年签署适用于2022-25三年期及2025-28三年期的更新协议。协议除了载列分配2025-28三年期拨款的整体策略性方向和原则外,亦载有各种表现指标,以助教资会根据大学的个别情况而评估其表现。这些指标包括以下五个主要范畴的界别表现衡量标准和院校自定主要表现指标: (i) 学生学习体验及教与学的质素;(ii) 研究实力及研究院研究课程学生体验;(iii) 知识共享及转移与社会参与;(iv) 加强国际化及与内地的连系;(v)财务稳健、院校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个别院校的2025-28三年期协议可以在下方下载(只有英文版本):
香港城市大学
大学问责协议
香港浸会大学
大学问责协议
岭南大学
大学问责协议
香港中文大学
大学问责协议
香港教育大学
大学问责协议
香港理工大学
大学问责协议
香港科技大学
大学问责协议
香港大学
大学问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