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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秘书处回应帐委会第六十七号报告书

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秘书处发言人今日(二月十五日)就立法会帐目委员会(帐委会)第六十七号报告书回应如下:

「教资会秘书处感谢审计署及帐委会就教资会的工作作出具建设性和适时的观察和建议。教资会秘书处明白帐委会的强烈关注,会详细研究帐委会报告的建议,并作出适当跟进。

我们大致接受审计署及帐委会的建议,并会在谘询教资会意见后采取适当措施,以持续改善教资会各方面的工作。我们已跟进审计署的建议并落实改善措施,包括以下几方面:

- 有关管理利益冲突的管治事宜,教资会秘书处已检讨教资会成员提交利益登记表的管理制度。我们注意到,监察收取有关登记表及将其存档的旧有制度未如理想,以致无法找到部分登记表。我们需指出,教资会现时实施两层利益申报制度。教资会成员除了在首次获得委任、再度获委任或个人情况有重大改变时,须填写利益登记表外,亦须在成员认为有需要时就个别事宜申报利益。当教资会成员意识到个人与议程的讨论事项有任何潜在利益冲突,便须作出申报,并在需要时退席。因应审计署的建议,我们已就成员提交的利益登记表建立中央资料库。我们亦会设立按时查核机制,密切监察成员提交登记表的进度。

- 在教资会资助大学的国际化方面,审计署建议教资会进一步鼓励大学继续致力吸引更多非本地学生,特别是内地学生以外的非本地生入读。由于国际化有多种形式,包括国际策略、课程发展、国际网络、非本地学生的招收及融合、国际的教职员等,教资会一向鼓励各大学以适合本身的方式推行国际化,并且会继续这方面的工作。在二○一六至一九的三年期,各大学会继续获得资助,持续进行有关工作,以吸引更多来自不同地方的非本地学生。」

教资会主席唐家成欢迎帐委会有关教资会的报告。他说:「教资会的角色是要在对公众及财务上恰当地问责的前提下,致力维护资助大学的院校自主和学术自由。教资会一直鼓励资助大学、委员会和秘书处实践自我省察的做法。我们感谢帐委会的建议,使之能更好地履行其职责,为香港高等教育界作出贡献。」

2017年2月15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