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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资会公布《香港教资会资助高等教育院校的管治》报告

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今日(三月三十日)在政府接纳《香港教资会资助高等教育院校的管治》报告的整体方向及建议後,公布有关报告。

教资会主席唐家成欣悉政府接纳了教资会的报告,他表示:「教资会一向明白稳健的管治对院校至关重要。随着完成有关院校财务管治的检讨,教资会认为是适当时候接纳教育局於二○一三年十二月的邀请,研究院校管治事宜。」

唐家成相信报告中所识别的国际上高等教育院校管治的良好做法,为教资会资助院校提供了有用的方针和建议。他说:「我深信院校如能采用报告的建议,将有助进一步提升校董会的效能及透明度,并让校董会成员能更有效掌握其管治角色所需的知识丶技巧和规约,从而适当地履行职责。」他强调这次研究不是要审核个别院校管治架构或表现。

报告指出,有效的院校管治让院校自主和学术自由这些核心价值,平衡向公众负责後得以巩固和维护,并可确保公众对本港资助院校自主权的信心,从而确立院校自主地位的合理性。教资会界别在国际上声誉甚隆,成就斐然,而良好管治会确保院校继续蓬勃发展。

他续说:「我衷心感谢Howard Newby爵士襄助,进行有关研究。这份具有真知灼见的报告能够顺利完成,有赖他在大学管治和管理方面的丰富经验。教资会界别众多不同主要持份者,特别是八所教资会资助院校的领导层,在研究过程中亦提供了不少切实而宝贵的意见,我们深表谢意。」

随着政府接纳该报告,教资会将成立由Howard Newby爵士领导的工作小组,跟进落实报告的建议。在落实建议的过程中,工作小组会充分谘询教资会资助院校。

背景资料

教资会於二○○二年三月发表高等教育检讨报告,当中包括建议各院校自行检讨其管治及管理架构(包括校董会)是否切合所需。有关建议获政府接纳後,八所教资会资助院校已完成检讨其管治架构。

在完成检讨有关架构後,教育局认为是合适时机进行进一步研究,集中探讨管治做法。应教育局於二○一三年十二月的邀请,教资会进行了有关教资会资助院校管治的研究。是项研究旨在找出国际上有关高等教育院校管治的一些良好做法,以便制定方针和建议,协助教资会资助院校的校董会提升效能和透明度,并使校董会成员更有效掌握其管治角色所需的知识丶技巧和规约,从而适当地履行职责。教资会委托了在大学管治及管理方面有丰富经验的利物浦大学前校长Howard Newby爵士进行有关研究及撰写报告。Howard Newby爵士亦曾担任英国布里斯托西英格兰大学及南安普敦大学校长丶英国高等教育资助局总裁及教资会辖下质素保证局委员。

教资会在二○一五年九月通过报告,并在同月呈交予政府考虑。报告的中英文版本已上载教资会网页:www.ugc.edu.hk。报告建议载於 附件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日(星期三)


附件

建议列表

建议1

院校和政府应考虑制定有关校董会成员培训和持续专业发展的安排,以便成员掌握更多知识,在履行职责时有据可依。为物色贤能担当校董一职,院校应各自制定对不同专长要求的准则,并定期予以检讨。教资会与各院校应分别举办就任培训,前者介绍整个界别的事宜,後者则加深成员对有关个别院校的认识。

建议2

为确保校董会成员在履行受信责任时,能在院校自主与向公众负责之间取得适当及可持续的平衡,教资会应借鉴国际的良好做法,设立机制去探讨订立问责框架文件,规定校长及校董会每年汇报情况。

建议3

校董会在策略规划方面担当重要角色,而策略规划是院校明确订定其工作优次的过程,并作为校董会评估院校表现的依据。为履行此职责,每所大学应制定一套合时和适切的主要表现指标,让校董会评估院校按策略计划议定的优次推行有关工作的进度。

建议4

校董会须通过监督风险管理,信纳院校已清楚辨识及有效管理院校的主要风险-财务及校誉风险,这是校董会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各院校的校董会应制订风险管控表,并最少每年检讨一次,如能增加检讨次数,则更理想。

建议5

各院校的校董会应公布转授职权安排,阐明辖下委员会的分层组织,以及包括一个得校董会信纳为可有效地在管理方面监督大学活动的机制,包括恰当的转授和汇报机制。

建议6

教资会应定期检讨大学管治情况,最好每五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