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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资会公布《展望香港高等教育体系》报告

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今日(2010年12月1日)向政府提交《展望香港高等教育体系》的报告。

教资会主席史美伦在记者会上说:「教资会很高兴于今天向政府呈交这份检讨报告。经过广泛谘询后,我们从不同的持份者收集到很多有用意见,有助我们思考各种有关专上教育界的议题。我们进行是次检讨的目的是希望审视整个界别的现况,为专上教育界的未来发展策略提出建议。」

教资会主席说:「近年,政府继续支持教资会界别,同时鼓励私营界别提供专上教育。这个政策推动香港专上教育体系蓬勃发展;学生完成中学课程后,较以前有更多升学机会。教资会深信香港现时有需要整合专上教育体系,为学生提供明确的升学途径。这个升学架构应设有健全的学分累积及转移制度,以及更多公帑资助的高年级学额。我们喜见行政长官在最近发表的施政报告中宣布,将这些学额倍增至每年四千个。」

她续称:「高等教育界应致力保持香港既为国际城市、又能与内地体系保持密切关系的独特之处。要做到这点,我们必须提升教学人员、学生和课程方面的国际特质;我们不但要训练本地学生的两文三语能力,更需要培养他们于全球化世界中的竞争力。」

为进行这次检讨,教资会成立了高等教育检讨小组(检讨小组)。检讨小组召集人Sir Colin Lucas接说:「我们认为本港的专上教育体系发展健全。但界别也面对各种挑战,从体系层面而言,界别需要更连贯一致的监察制度;就接受专上教育的机会而言,有必要提升公帑资助和自资界别之间各组别的衔接,以利便学生升学。」

Sir Colin说:「香港一向是一个国际都会,这点对于高等教育界也很重要。该界别应发展更多结合亚洲及西方观点的研究及研究院课程,并深化与内地(特别是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合作。政府除了提供额外资源以实施这些措施外,亦须与院校携手合作,以期尽快为本地与非本地生提供更多宿位。我们亦希望通过提供更多高质素的交流活动,扩阔本地生的视野。」

史女士说:「报告提出了一些建议,以协助教资会资助院校为香港的整体利益而在教学和研究方面精益求精。我们也思考了界别现行的架构(包括教资会本身的角色)是否切合所需,并向政府提出了两项主要建议,包括成立一个类似教资会的机构,负责专上教育体系内的非公帑资助环节;以及为整个专上教育体系设立一个统一质素保证机构。而教育局应担当涵盖整个专上教育界别的工作。」

教资会主席补充说:「我们期望这报告和其中的建议可协助政府当局和公众人士探讨香港专上教育体系的发展策略。我们也期望本报告能促使社会各界积极思考和讨论这个重要课题,让该界别和香港整体迈向更美好的将来。」

检讨的背景资料

2002年发表的《香港高等教育》报告建议教资会对界别进行另一次检讨,而教资会在2009年手进行这份工作。是次检讨不但评估了2002年检讨报告的实施情况(该检讨主要眼于教资会界别),在得到政府的同意后,本检讨的范围已扩大至整个专上教育界。

检讨由高等教育检讨小组负责推行,该小组由教资会本地及海外委员组成(小组的职权范围和成员名单已上载至教资会网站:http://www.ugc.edu.hk/chs/ugc/about/organisation/membership/herg.html)。教资会在多次会议上讨论本报告的各方面内容,并全面通过本报告。

在检讨期间,检讨小组委托了顾问,就世界其他地区的高等教育发展撰写报告。小组亦进行了广泛的谘询,包括在2009年5月邀请公众人士提交书面意见、于2009和2010年举行数次谘询会,以及与专上教育界的主要持份者面谈。检讨小组收集到的意见有助教资会拟备本报告的内容和建议。

教资会呈交了本报告予政府,报告亦同步向公众发布。报告已上载至教资会网站:(http://www.ugc.edu.hk/chs/ugc/about/publications/major_reports.html)。报告内的建议一览表载于附件


教资会秘书处
2010年12月1日

附件

建议一览表

  1. 在制订策略和作出规划时,政府应把整个专上教育界的各个环节(包括私立及公帑资助院校),视为一个单一而互相紧扣的体系。
  2. 政府应成立一个监察机构,负责监察专上教育体系内的非公帑资助环节。
  3. 整个专上教育体系中各院校的角色应有明确的区别,以确保课程类别的多元性。
  4. 必须更明确界定副学士的性质及其在专上教育体系各类资历中所占的位置。
  5. 应令学生在整个专上教育体系和体系内各环节之间的升学途径,包括在不同时间重返体系升学的途径,更为清晰。
  6. 应为整个专上教育体系设立透明而可靠的学分累积及转移制度。
  7. 政府应取消或大为放宽根据人力需求分配第一年学士学位课程学额的规定。
  8. 政府当局应全面检讨专上教育体系各环节日后如何提供终身学习机会,以及这些机会应如何分布。
  9. 教资会资助院校应尽快检讨,按需要制订和实施国际化策略。教资会应根据与院校同意的主要表现指标,监察每间院校的表现。政府应采取推动国际化的策略,包括与大学的合作。政府与院校双方都应作出长期和持续的承担,贯彻实行这些策略。
  10. 政府与大学及教资会应成立论坛,以便各方合作制订和推行有效的政策和措施,以及推广良好做法,有效促进香港高等教育界的国际化。
  11. 政府应增设一项经常性拨款予教资会,用以支持教资会资助院校推行国际化措施;拨款应透过教务发展计划程序分配予各院校。
  12. 大学应制订适当的推广策略,以招收国际学生。政府应通过海外官方办事处,积极支持大学这方面的工作。
  13. 政府应尽快与院校携手合作,为本地及非本地生提供更多宿位。
  14. 教资会资助院校须提供更多配套资源和机会,帮助非本地学生更好地融入本地学生群体。
  15. 院校应大幅增加为本地学生提供的海外学习机会和种类。院校应获拨款作此用途,这些活动应可计算学分。
  16. 院校须加倍努力,确保学生的两文(中文及英文)和三语(广东话、普通话及英文)能力。
  17. 教资会资助院校应积极维持其教学人员的国际化。
  18. 高等教育界应与非本地院校发展多个共同出资和聘任人员的国际中心,以发展汇合亚洲及西方观点的高质素研究及研究生课程。
  19. 院校应制定明确的策略,以便与内地(特别是珠江三角洲)建立不同形式的关系。
  20. 政府应主动与内地有关部门磋商,以期放宽对本港与内地院校的教学和研究合作的规管要求,尤以研究经费的可携性问题为重要。
  21. 教资会应善用各种工具,在体系层面和拨款机制层面,评估并奖励卓越的教学表现;并应制定覆盖整个界别的调查和有关学生学习成果的评估机制,并公布有关结果。
  22. 教资会资助院校在评核教学人员的表现时,应同样重视教学与研究的才能。各大学应共同考虑设立专业社,推动整个界别在教与学方面的合作。
  23. 教资会资助院校应尽量采用是次检讨提出的方法,为教学人员提供专业发展机会,以及加强教学与研究的联系,藉此提升教与学质素。院校应在2015年或之前汇报进展。
  24. 政府应进一步发展其研发政策,以确保该政策能更有效配合政府锐意发展的四项支柱产业及六项新优势产业。
  25. 应逐步增加以角逐方式分配的研究拨款及资源。
  26. 教资会应定期检讨应否容许私立大学角逐研究拨款。
  27. 教资会资助院校应实行角色划分,以确保公共资源调配得宜。
  28. 教资会应藉拨款机制,评估和加强院校的角色划分和它们履行角色的表现。
  29. 教资会应修订拨款机制,改为以经评核的成果和果效质素为依据,减轻现时院校承受的规管负担。
  30. 拨款机制应体现对高质素的教学果效的重视。
  31. 教资会在进行下一轮研究评审工作前,应全面检讨定期进行该项工作的实际效用。
  32. 教资会应采取适当方法,评核研究院研究课程毕业生的质素,作为分配研究院研究学额的考虑因素。
  33. 教资会资助院校不应运用公帑补贴自资教育活动。教资会资助院校与开办自资课程的校内部门或附属机构(例如社区学院)之间的财务关系,应该更具透明度。
  34. 教资会资助院校营办的社区学院应在本建议获接纳后起计三年内,完全脱离所属院校。
  35. 应为整个专上教育体系设立一个统一质素保证机构。
  36. 该统一机构应整合整个体系的质素评核、验证和评审的方法和模式。
  37. 为整个体系制订学分累积及转移制度时,必须确保不同级别的课程和不同院校的同级课程可互相衔接。
  38. 应提高质素评核的透明度和公开披露更多资料,帮助市民作出更明智的选择。
  39. 应成立一个由教育局局长领导的统筹委员会,成员包括专上教育界各监察机构的主席。
  40. 政府当局应提供合适及充足的人力及财政资源予教育局,以便该局担当监察整个专上教育界的新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