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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轮配对补助金计划的推出

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欣迎政府推出为数10亿元的第四轮配对补助金计划。我们相信该计划不但有助支持院校持续筹募私人捐款,亦可继续促进先前三轮配对补助金计划所推动的社会捐献文化。更重要的是,社会各界能体会到政府正履行其继续投放资源于教育的承诺,并将香港进一步发展为地区教育枢纽。

立法会财务委员会已于2007年11月30日 http://www.legco.gov.hk/yr07-08/chinese/fc/fc/papers/f07-36c.pdf 通过有关拨款,第四轮计划将于2008年1月1日开始接受申请,计划为期14个月,直至2009年2月28日止。在这期间,八所教资会资助院校及两所本地自资大学(即香港公开大学及香港树仁大学)可根据计划的原则及条款,就新的捐款申请配对补助金。

就教资会资助院校而言,新一轮计划所采用的基本原则和配对方法与第三轮计划相同。即在第二轮计划之下,用作促进高等教育国际化,及就兴建校内建筑物的捐款,在配对限制方面将继续得到放宽,获得配对补助金。为协助筹募经费能力稍逊的较小型或较新的院校,亦可获分配合理的政府配对补助金,每间院校获预留「最低款额」(即4,500万元),有关捐款会获得等额配对,即每一元捐款获一元补助金;至于其余的捐款,则每二元捐款可获一元补助金,直至达到2亿5,000万元补助金的上限为止。

在计划开始接受申请的首12个月,我们为每所院校预留了「最低款额」,确保每所院校均可获得最低的保证款额以作配对,若院校所申请的配对补助金额超过最低款额,其申请将按「先到先得」的原则处理,直至整笔补助金悉数获得配对为止。而在首12个月完结后,为各院校预留「最低款额」中未批出的款项亦会开放予所有院校申请,并将以「先到先得」的原则处理。

我们相信院校已为迎接新一轮的配对补助金计划作出充份准备。而社会贤达及慈善家亦准备作出慷慨的承诺及保证,以表达他们对香港高等教育未来发展的关心。我们期待这个极具意义的计划能再次成功推展,而10亿元的配对补助金可望于2009年2月计划完结时悉数分配给院校。

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秘书处
200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