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资会的最后建议
按院校的角色及优异领域,使一些院校获得较集中的公营及私营资助。
从三方面增加私营经费来源。
- 政府应考虑增加运用等额补助金及其他奖励方法,加强私营机构支持高等教育的动力。
成立延续教育局以负责副学士学位课程及终生学习。于该局成立后,教资会将有条理地移交有关副学位课程之职责予该局。其后,教资会将扩展其职权范围,负责学位程度课程的所有相关事宜。
除指定获豁免的课程外,研究生修课课程及副学位课程将逐渐转以自负盈亏形式运作。
院校应考虑透过授权安排,订定及管理院校与其延续教育部或社区学院的关系;并于适当时候共同成立一个自负盈亏的质素保证机构。
有关院校管治方面,大学应于适当时候开始进行内部检讨。撤回「把院校纳入申诉专员公署的职能范围」的一项建议;但鼓励院校于处理申诉时,增加校外参与及加强处理申诉程序的透明度。教资会将安排对各院校进行全面审核。
政府应尽快决定是否让大学教职员薪酬与公务员薪酬脱,并容许院校自定执行脱鈎的时间表。
推行两层制的教学拨款模式。第一层为基本拨款,资助院校教学所需;第二层拨款则奖励院校与其办学宗旨相符的杰出表现。
推行学分累积及转移制度,但取消"拨款跟随学生转移"的构思。
增加每年的二年级学位学额,以建立「倒立梯形」的学生结构及帮助回复高等教育适龄入学率至18%。
政府应开拓更多研究经费来源及要求现有的资助者,按十足成本提供资助。
加强「研究评审工作」及引用多级评分制。考虑「临界质量 (critical mass) 拨款」。
实施按年级及按科目拨款。
把目前学士学位课程及研究生修课课程的非本地生学额,由"已批准的总学生人数指标内不多于2%及在指标外增收不多于2%"改为"已批准总学生人数指标的4%"。
- 取消现有研究课程的非本地生学额限制。
把现在的拨款3年期延展至2004/05学年,使下一个3年期顺延至2005/06至2007/08学年。除配合某些范畴可见的人力需求变动及反映物价与工资的改变外,2004/05学年的拨款模式将作出最少的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