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范围
根据世界各地的情况,向教资会提供有关本地高等教育界发展政策及路向的意见;
就整个高等教育体制的政策制订与策略规划事宜,包括考虑到教资会属下其他小组委员会正在审议的事项,向教资会提供意见;
就教资会资助院校的体制和教务发展有关的事宜作整体并全面的研究;
制订用以评估教资会资助院校拨款需求的方法,包括每三年一次的经常拨款评估工作;及
制订质素评核的措施或机制,并鼓励教资会资助院校自我提升学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