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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配對補助金計劃(新一輪:2025-29)
最新資訊
現已接受申請,詳情請參閱邀請函。
重要日期
計劃宗旨

首輪研究配對補助金計劃(計劃)於2019年推出,並已於2024年圓滿結束。有鑑計劃取得豐碩成果,政府決定於2025年推出新一輪總額為 15 億元的研究配對補助金計劃,為期四年。計劃旨在:

  1. 鼓勵非公營機構加強在研發方面的財政支援;
  2. 為高等教育界開拓更多研究經費來源;及
  3. 鼓勵高等教育界與各界協作進行研發。

新一輪計劃暫定由2025年5月1 日起運作至2029年4月30日,以完全分配15 億元的研究配對補助金。

計劃知多啲

新一輪計劃涵蓋全港八間教資會資助大學(包括其自資/附屬專上教育機構)及13所本地自資學位頒授院校。大學/院校從非公營機構及慈善家籌募的研發開支和捐款,不限學科,可申請配對款項,作研究相關用途。

 

新一輪計劃下的捐款及補助金可用於(包括但不限於)以下研究支出:

  1. 購置主要的研究設備;
  2. 申領研究相關/科技牌照之費用;
  3. 申請研究專利的費用;
  4. 支付參與研發相關活動/項目所聘請員工之薪酬;
  5. 設置研究設施的費用(包括租金、營運與維修,惟政府配對補助金不適用於支付教資會資助大學的基本工程費用);
  6. 資助由大學/院校監督下研究員或學生的研究活動;及
  7. 設立研究獎學金或研究獎項。
申請資格

在新一輪計劃申請期內(即由2025年5月1日起),大學/院校所得的私人捐款,以及由非公營界別委托的合約研究項目/提供的研發開支,可申請政府配對補助金。

計劃不容許「雙重配對補助」或「雙重津貼」的情況。換言之,凡已獲本地/非本地公帑資助計劃(例如創新及科技基金、教資會或研資局的研究基金等)撥款;以及已根據其他配對撥款計劃由公帑撥付配對補助的捐款(如第八輪配對補助金計劃、首輪研究配對補助金計劃),均不符合資格在新一輪計劃下申請配對補助金。大學/院校必須填寫申報表,釐清並沒有得到「雙重配對補助」或「雙重津貼」。教資會秘書處對審批申請之捐款/研究獎金/研究合約是否符合資格配對,保留最終決定權。

評審準則
申請程序

如欲申請新一輪研究配對補助金,可參閱下列程序:

  1. 申請將按下表所列之周期處理:
    年度 申請周期
    2025第一申請周期:2025年5月1日至10月31日
    第二申請周期(如適用):2025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2026第一申請周期:2026年1月1日至4月30日+
    第二申請周期:2026年5月1日至10月31日
    第三申請周期(如適用):2026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2027第一申請周期:2027年1月1日至4月30日+
    第二申請周期:2027年5月1日至10月31日
    第三申請周期(如適用):2027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2028
    (-2029)
    第一申請周期:2028年1月1日至4月30日+
    第二申請周期:2028年5月1日至10月31日
    第三申請周期(如適用):2028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最後如適用:2029年1月1日至4月30日)

    +如適用,此申請周期將包括上一年的最後兩個月

  2. 大學/院校須每個申請周期填寫申請表,並連同相關文件及資料(詳情請參閱計劃指南),於該申請周期結束後的第7個工作天下午5時前,經郵寄並電郵遞交至教資會秘書處(例如:2025年的第一申請周期於2025年10月31日結束,申請須於2025年11月11日下午5時前經郵寄並電郵遞交)。逾期遞交的申請將不獲考慮。
  3. 教資會秘書處會於每個申請周期按提交的資料審批所有收到的申請,並大約於8月(對應2026年至2028年的第一個申請周期)及2月(對應2025年的第一及第二個申請周期,以及2026年至2028年的第二及第三個申請周期)通知有關大學/院校獲批發放之配對補助金(配對公式請參閱計劃指南)。有關新一輪計劃的配對方式以及上限,請參閱計劃指南。

請按這裡參閱計劃指南(只提供英文版)。

如要下載申請表格,請按這裡。

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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