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估根據經濟合作及發展組織的五個類別評分,包括:股東權益、股東獲公平對待、股東角色、資料披露和透明度,以及董事會責任和組成。
研究針對公司以外的股東在作出投資決定時所能取得的公開資料,包括:年報、公司章程細則、公司章程大綱、股東大會通告、周年股東會會議紀錄、公司網站、投資分析報告及其他公開資料。張教授及其隊伍更搜集各公司董事會內獨立非執行董事的數目。
他指出,企業管治決定一家公司運作及管治的政策及守則,世界各地重大的公司醜聞突顯了有效企業管治的重要性。
張教授的研究與其他企業管治研究不同之處在於他特別加入量化的元素,評估所得資料的數量和質素。每家公司皆由兩名評分員分別評分,最後交由審核小組查核。
進一步研究顯示在海外上市的中國公司比非海外上市公司更注重股東關係、公司透明度及資料披露。張教授稱:「公平、透明、承擔及責任是良好企業管治的基礎支柱。良好企業管治即是一家公司能適時、如實及可靠地披露公司的財政資料、業績及減低風險的方法。」
投資者對公司資料披露及透明度的要求越來越高。在尋求投資機會及資金時,今時今日的投資者及公司會放眼海外,因此,投資者會將公司、市場甚至經濟體系與國際標準評比,在投資前並會要求投資的對象能達到國際標準。
張仁良教授
經濟及金融系
香港城市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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