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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评审工作小组

职权范围

研究评审工作小组隶属研究小组,以:

    1. 推行2026年研究评审工作,并通过研究小组,就拨款以外的研究评审工作事宜,向教资会提供意见。小组会考虑教资会议定的研究评审工作目标、原则及框架;以及视乎需要,就研究策略及研究政策的事宜,向研究小组寻求指引;

    2. 监察2026年研究评审工作的执行,并就咨询、提交项目和进行评审的指引及程序、设立评审小组和开发/提升研究评审工作电子系统等管理和运作事宜,提供引导;

    3. 因应国际研究评审趋势以及2026年研究评审工作咨询过程收集的意见,为香港未来的研究评审方式提供意见;以及

    4. 向研究小组及教资会汇报研究评审工作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