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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事务及管理小组委员会

职权范围

    1. 就教资会的管理资讯系统和统计系统,提供意见,并作出改善,以应付教资会在策略上、政策上和监察方面的需要;

    2. 研究有关教资会资助院校校园空间及校舍需求的事宜,包括基本工程和其他工程项目;

    3. 审议须拨款推行的特别建议,并监察这些建议的推行进度;

    4. 就教资会及该会资助界别的活动的公关及宣传事宜向该会提供意见;及

    5. 促进教资会与社会大众(特别是与相关专业/界别)的了解及沟通。